安徽省1453人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受处分

13.08.2015  03:14

截至今年6月,我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401起。群众反映强烈的“舌尖上的浪费”、“车轮下的铺张”、“楼堂馆所的豪华”等突出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

记者从省纪委监察厅了解到,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截至今年6月,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401起,处理352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53人。

在创新监督方式上,我省还实施“痕迹倒查”,严查公车私用;实施“账目倒查”,严查“三公经费”支出;实施“发票倒查”,严查公款送礼、违规发放福利等行为。针对腐败案件“一案双查”上,我省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尤其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严格实施责任追究。今年1~6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落实“两个责任”问责164起,责任追究225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