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闭会

16.01.2015  12:11
      1月15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在贵阳闭会。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龙超云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群山、禄智明、袁周、周忠良出席会议。副省长蒙启良、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赵传灵、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袁本朴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贵州省职业教育条例》、《贵州省黔中水利枢纽工程管理条例》,表决通过了关于废止《贵州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关于批准《贵阳市统计监督管理规定》的决议和贵州省人大常委会2015年立法计划、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

  会议表决通过了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议程(草案)、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和任免案。

  会议强调,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将于本月26日召开,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良好的精神面貌,带头认真审议好大会各项报告,保障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确保大会取得圆满成功。

  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省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市、州人大常委会和部分县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和常委会咨询专家列席会议。部分公民应邀旁听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