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

14.02.2020  16:26

贵州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

  表决通过《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科学有序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定

  2月13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以网络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审议并表决通过《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科学有序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定》。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孙永春主持会议。副主任袁周、慕德贵、刘远坤、陈鸣明、李飞跃,秘书长李三旗出席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55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在表决通过本次常委会会议议程后,会议听取了秘书长李三旗作关于《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科学有序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决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并表决通过《决定》。

  会议指出,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依法科学有序防控疫情至关重要。根据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有关要求,省人大常委会及时作出关于依法科学有序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定,将我省行之有效的防控工作经验上升为地方法规规定,对全省范围内防控疫情的有关活动及其管理工作作出规范,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及时有力的法治保障。

  会议强调,省人大常委会及机关要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全面实施参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各项任务,充分发挥人大的优势和职能,在共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贡献人大的智慧和力量。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对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本决定实施的监督检查,全力支持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同时助力稳增长、促改革、惠民生的各项工作。各级人大代表要带头落实科学防控措施,广泛汇聚民心民智,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各级国家机关及各有关方面要切实抓好国家法律和《决定》的贯彻实施,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依法推动中央、省委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常委会会议前,还召开了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主任会议,听取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安排的汇报;听取有关决定(草案)的说明,并决定将有关决定(草案)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记者 王恬)

[责任编辑: 栾小琳 刘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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