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

03.03.2015  16:10

                多彩贵州网讯 昨日记者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近日,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名单揭晓,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机关)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是省政府的服务、协调和落实部门,担负着直接服务基层、部门和群众的各项任务。自2011年以来,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已连续2届被授予全省文明单位,连续4年在全省目标考核中获得一等奖,2011年全厅2人被国务院办公厅评为“年度信息报送先进个人”,厅机关幼儿园被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 2012年,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被国务院授予“全国两基工作先进单位”称号,省政府门户网站被评为全国政务服务类电子政务优秀应用案例。2013年,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黔办之声”政务微博被评为“政府网站政民互动类”精品栏目。2014年,1人次获得省级五一劳动奖章。2011年以来,全厅各单位和个人获得全国性荣誉、表彰共31项。   据了解,此次贵州省共有47个单位获得“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此外,全省共有52个村镇被评为“全国文明村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