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35亿余元特大集资诈骗案庭审结束将择日宣判

06.08.2014  20:06

新华网合肥8月6日电 (记者徐海涛)8月6日上午,涉案金额达35亿余元、涉及全国27省份4万余人的“兴邦公司非法集资案”在安徽亳州中级人民法院庭审结束。由于涉案人员多、案情复杂,原计划7天的庭审,至此已持续了13天。

据了解,本次开庭审理的亳州市兴邦公司原董事长吴尚澧等22名被告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一案为重审。2010年1月,本案由亳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指控吴尚澧等39名被告人犯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隐匿会计凭证、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2011年3月,亳州中院一审判处吴尚澧死刑,其余被告人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等刑罚。吴尚澧等人不服,上诉至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高院维持了吴尚澧的死刑判决,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法院撤销一、二审判决,将案件发回重审。

本次重审于7月25日开庭,公诉机关指控:吴尚澧、石峰等人于1998年11月成立亳州市兴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先后采取“仙人掌种植”“全员营销”“欧莎丽代理”等11种集资模式进行非法集资,数额达35.57亿余元,涉及27省份4万余人,造成集资款23.5亿余元未能返还。公诉机关认为,吴尚澧等22名被告人分别构成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庭审期间,公诉人、被告人及辩护人针对案件的事实和证据举证、质证,展开辩论。庭审结束时,审判长宣布,法庭将充分考虑控辩双方的意见,认真评议,择期宣判。

(徐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