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保兴:村庄规划要坚持“逆向整治”原则

15.07.2014  21:23

    新华网贵州频道7月15日电(李方方)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近日在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举办的2014原生态民族文化论坛上提出,符合生态文明观的村庄规划与整治必须坚持“八项”原则,特别是在村庄整治设计上,要遵照与城市“逆向治理”的思路进行规划。

    “乡村规划应尽可能保留乡村原有的自然地理形态、生物多样性和这两者之间的联系及田园风光。”仇保兴说,当前有很多民族地区的村落还保持着原生态的状况,我们现在要下功夫把这些大自然和先人留下来的文化瑰宝完整的交给下一代人,这是我们的职责。所以符合生态文明观的村庄规划与整治需坚持的第一个原则,即是要保护好农村生态景观特色。

    据仇保兴博士介绍,当前符合生态文明观的村庄规划与整治需坚持八项原则:一是坚持保护农村生态景观特色;二是坚持功能和空间的有机混合;三是保持乡村生态循环;四是传承乡土文化;五是坚持适用技术推广;六是尊重自然;七是制定乡规民约,保护传统风貌,加强防火安全;八是坚持“逆向的村庄整治”原则。

    “城市里有的景观,例如广场、宽马路、整齐的行道树、玻璃幕墙建筑等等都不应在村庄中出现。”在谈到“逆向的村庄整治”原则时,仇保兴博士强调,村庄建筑必须是原生态的,特别是在公共设施建设上,要“反城市”而建。例如因地制宜的晒谷场、弯弯曲曲的乡间小道、就地取材的道路铺装、自然的树丛、当地风格的农舍和庭院经济等等,要与城市形成巨大反差。

    “如果把城市比作阳的形态,那么村庄就是阴的形态,这样就能吸引更多的城市人到农村来,城市和农村形成了阴阳互补的状态。互补才能和谐发展。

    仇保兴博士最后提出,要树立城乡互补协调发展的思路,防止以城代乡同质发展。此外,要尽可能利用市场机制吸引贫困人口有序自然转移,而不宜盲目人为转移重建村庄或合并到城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