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今年年底 安顺半数贫困乡镇可实现“减贫摘帽”

06.11.2014  20:34

    新华网贵州频道11月6日电 笔者从安顺市人大第十九次会议上获悉,截至今年年底,全市53个重点贫困乡镇中,半数以上乡镇可实现“减贫摘帽”目标。

    安顺市所辖西秀、平坝、普定、镇宁、关岭、紫云6县(区)都属于国家规划的滇桂黔石漠化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全市共有53个扶贫开发重点乡(镇),569个贫困村。贫困县、乡、村分别占全市66.7%、61.63%、56.5%,全市贫困人口总数51.09万人,贫困发生率20.62%。

    《贵州省扶贫条例》于2013年3月1日起施行以来,安顺市各级政府和扶贫部门按照条例赋予的职责,结合扶贫开发工作重在扶产业发展、重在扶基础设施、重在扶民生改善“三重在”的要求,不断加大扶贫开发工作力度。

    安顺相继出台了《中共安顺市委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创建全国扶贫开发攻坚示范区的实施意见》(安市发〔2013〕7号);印发《安顺市2013年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实施方案》(安府办发〔2013〕16号),转发《安顺市人口计生与扶贫开发相结合工作实施方案》(安府办发〔2013〕23号)等有关扶贫工作的政策文件。

    各级政府均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明确各级政府一把手为扶贫开发工作第一责任人。由市级领导对53个贫困乡镇实行帮扶全覆盖,明确全市1007个“第一支书”为全市1007个村帮扶责任人,对贫困户进行“一对一户”“一对多户”结对帮扶,实现贫困户结对帮扶全覆盖。

    围绕“1236”目标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即到2020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万元以上;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两不愁”(不愁吃、不愁穿),“三保障”(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与全国全省同步进入小康;建立扶贫对象帮扶机制,采取干部结对帮扶、产业扶持、教育培训、农村危房改造、扶贫生态移民和基础设施建设“六个到村到户”等措施,实现对扶贫对象的精准扶持。

    2014年全市共计投入扶贫资金23375.19万元,财政扶贫资金逐年递增。今年以来安顺市争取“十大产业”扶贫项目资金8540.4万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14个,财政扶贫资金4384万元;共有扶贫龙头企业127家(其中国家级3家、省级36家、市级88家),申报16家扶贫龙头企业扶贫贷款贴息资金652.29万元。

    安顺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就贯彻实施《贵州省扶贫开发条例》开展专题询问,按照条例规定建议设置扶贫开发工作站,完善扶贫队伍和体系建设;增强企业辐射带动作用,提高扶贫项目竣工验收率和资金报账率;整合相关部门项目和资金,提高补助标准,减少群众自筹资金比例,确保扶贫生态移民“搬得出、留得住、能就业、有保障”。(范灵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