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今年起实施新资助标准 助学贷款额度增两千

20.08.2014  09:21

    从今年起,我省将实施新的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调整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

    据了解,我省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高校助学贷款。省教育厅与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配合,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发放工作,保证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应贷尽贷”。同时,制作“高校学生资助政策明白卡”,使全社会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及时了解我省普通高校学生资助政策。

    从今年起,国家助学贷款的最高年申请额度提升了2000元。今年预计发放贷款20万人,贷款金额10亿元。研究生方面,全日制研究生的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标准也相应提升到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除了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外,我省高校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设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我省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均将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博士生10000元/生/年,硕士生6000元/生/年。

    据悉,2007年以来,我省已累计发放国家助学贷款67.7万人次,贷款金额34.85亿元。其中2013年发放贷款17.36万人次,贷款金额9.3亿元。(本报记者 胡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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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助学贷款申请条件

    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条件为:必须是贵州省普通高校大学新生,原则上其信息在贵州省高中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里,并且高三学年获得国家助学金,户籍地在本县区,并在本地普通高中就读的应届毕业生。

    对于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孤儿及残疾人家庭、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遭受天灾人祸并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等特殊情况的学生,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才能申请贷款。对于高校预科班的学生,各县教育局不能予以贷款。

    对于未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外省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贷款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学费、住宿费、生活费不超过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