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职业教育条例》今起施行 贫困人口可享免费职业教育

01.03.2015  17:19

本报讯 3月1日起,《贵州省职业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其中学生免试入学、贫困人口可享免费职业教育、职业学校如何办等成为亮点。

据了解,自3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条例》共六章四十七条,主要对职业教育的地位、体系、管理实施、教育教学、保障措施、法律责任作出了规定。对完善多元化职业教育办学体制、保障职业教育经费投入、维护学生利益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要求。

如《条例》中规定,在中等职业学校接受全日制学习的学生免交学费。职业学校应当安排学生到用人单位顶岗实习,并应当给予适当的劳动报酬。

条例》还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应当划出一定招生比例,用于中职、高职学生进入普通高等学校接受教育。让学生有了从中职读到专科、本科、硕士甚至博士的机会,打通了职校学生升学的“断头路”,搭建起“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人才成长“立交桥”。 (杨璇)

提供免费职业教育

条例》中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应采取措施,加强面向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的职业教育,向贫困人口提供免费职业教育。并将残疾人职业教育纳入职业教育发展规划,采取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为残疾人提供适宜的职业教育。

此外,也应加强对妇女、复员军人、失业人员、城镇新增劳动力、失地农民、返乡务工人员等的职业教育。从法律上确保每个人,尤其是贫困人口、妇女、失业人员、城镇新增劳动力、失地农民、返乡务工人员等弱势群体都享有职业教育的机会。

职业学校该如何办

目前我省职业教育仍面临中职学校点多面广,校均规模小,与产业结合度低,高职院校设置和人才培养不能很好覆盖省内重点产业等问题。

条例》规定:职业学校在专业设置和调整、人事管理、教师评聘、收入分配等方面依法享有自主权,公办职业学校实行编制到校、经费包干、专兼结合、自主聘用、动态管理的教师管理机制。

多元职业教育办学

条例》中规定:建立和完善政府推动、市场引导、行业指导、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多元化职业教育办学体制。

此外,保障职业教育经费投入,政府责无旁贷。在《条例》中规定:建立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职业教育经费的保障机制。通过财政拨款、企业投资、多方融资、社会捐赠等途径筹措职业教育经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本级财政职业教育专项资金,并逐年增长。省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职业学校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和生均功用经费标准。 本报记者 杨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