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即日起 贵州企业登记审核合一

03.07.2019  21:10

  2019年7月2日记者从贵州省市场局获悉,我省从即日起实行“企业登记审核合一”。

  企业登记审核合一是指:企业登记全程均由登记机关具有执法资格的同一登记人员负责完成受理、审查、核准等各环节业务,实行“审核合一、一人通办”制度。登记人员对登记注册中的申请材料实行形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办理登记。登记人员须在公开承诺时限内核准办结,符合当场登记条件的,当场登记。审核合一登记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登记人员对所办业务一次性了解并解答清楚;实行“谁核准、谁负责”工作原则,严禁越权登记,严禁随意提高或降低法定登记条件。

  登记人员在职责权限内须审查申请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资格,同时审查其申请登记的事项是否属于本登记机关的管辖范围;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决定是否需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依法进行核实;在职权范围内代表登记机关对登记申请作出是否受理、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核发营业执照或告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或换发营业执照;提请会商特殊疑难的重大登记注册事项。登记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或疑难问题,登记人员不能单独作出决定时,登记注册部门负责人组织召开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孙维娜)

[责任编辑: 刘菲 吴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