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江县多措并举打造农村“阳光低保”

04.07.2014  18:35

  一是规范操作,严把对象审核关。严格按照群众提出申请、乡镇干部实地走访和入户核查初选低保名单、组织听证评议、张榜公示上报的程序,确定享受低保待遇人员,做到应保尽保。

  二是严格评议,防止人情低保。以村为单位成立低保听证评议小组,成员以村民代表、村民组长为主,对初选低保人员进行民主评议,三分之二及以上小组成员同意的才能进入公示上报,防止“人情保”、“关系保”现象发生。

  三是定期核查,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定期对在保对象家庭经济收入、就业情况、消费水平等进行跟踪核查,及时将“关系保”、“人情保”、外迁或自然减员注销等低保对象清退。

  四是强化监督,增强工作透明度。及时将农村低保政策法规、新增对象、已享受农村低保对象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设立监督电话和意见箱,接受群众咨询和举报,促进低保工作透明。

  据统计,1-6月份共清查出不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4939户1580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