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江县:政策保障扶持复退军人创业

07.12.2015  11:54

    新华网贵州频道12月7日电  家住贵州省从江县谷坪乡银坛村的李锦超从部队退伍回乡后,在当地优惠政策的扶持下利用丰富的水库资源带领乡亲们发展养鱼产业。两年的时间过去了,随着产业的增大,今年11月份李锦超又在县城开办了一家退伍军人鱼馆,把养鱼产业做成了从生产到加工到销售的产业链条,成为当地复退军人成功创业的典型。

    近年来,从江县在创建双拥模范县工作中,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保障扶持复退军人创业,激发了复退军人退伍不退色的军人本色,引领家乡父老乡亲共同致富。

    据介绍,从江县为了做好退伍军人的就业创业等方面的工作,早在2010年就以从党发〔2010〕15号文件出台了“中共从江县委 从江县人民政府 从江县人武部关于印发《从江县驻军拥政爱民规定》和《从江县拥军优属规定》的通知”,《通知》规定了退伍军人的妥善、优待安置办法,对农村退伍军人两用人才的选拔使用率每年要求达85%以上;在实际操作中,为了更进一步的明确高学历入伍及安置优待工作,后来又相继出台了 “中共从江县委办公室 从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优抚对象解四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从党办发〔2013〕110号),《通知》在“创业难”作为四难中的一个方面作了明确规定。2015年5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了由县民政局、县扶贫办、贵州从江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制定的《从江县“致富通”复退军人创业贷款管理实施办法(暂行)》,《暂行办法》对复退军人(含“三属”对象、现役军人家属)的贷款条件、创业性质、审核程序、贷款贴息等作了明确的规定。

    一系列政策帮扶措施的出台,使复退军人创业有了具体的帮扶措施和办法,积极推进了复退军人创业工作深入开展。

    据统计,在政策帮扶下,从江县目前有创业复退军人57人(户),其中种养殖业创业49人(户),服务业5人(户)、其他行业3人(户),共计解决就业112人;各乡镇均建立有复退军人创业示范点,县级挂牌的示范点有10处,在县微企办登记注册的有8家,年产值预计超过300万元的有4家,总计得到农商行各项贷款资金扶持达300余万元。(梁雨 向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