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江县院“三举措”确保法律文书公开取得实效

02.12.2015  16:47

               

 

从江县院自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上线运行以来,高度重视法律文书公开工作,将法律文书公开工作作为规范司法行为的一项重要工作来开展。截止目前,该院共计公开法律文书87份,公开率达97%,没有撤回已公开法律文书情况。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落实责任。该院检察长高度重视法律文书公开工作,多次强调要把法律文书公开作为规范司法行为的重要工作来抓,办案人员要增强责任意识,务必配合案管办做好法律文书公开工作。同时不定期向案管办了解文书公开的数量和质量,对公开法律文书不及时、质量存在瑕疵的部门和责任人进行督促纠正。 二是建立法律文书公开登记台账,确保及时、全面公开法律文书。案管办充分发挥统一的收、送案、个案流程监控功能,针对本院作出的抗诉书、不起诉决定书、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及法院每天送达的判决书、裁定书建立台账,根据台账对符合公开条件的法律文书通过当面或电话方式逐一、及时地督促承办人公开,确保公开法律文书及时、全面。 三是严把审核关,保证公开文书质量。承办人对拟公开法律文书的内容和格式进行技术处理,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把关是否可以公开及公开内容技术处理是否到位,案管办对公开文书的质量进行最后把关。通过多层审核,确保公开的法律文书不存在瑕疵。(石大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