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江:"礼法合治"创新社会治理 民间"款约"破旧迎新

11.11.2014  17:46

    新华网贵州频道11月11日电 如何让民族民间古老的“款约”文化在法治社会时代焕发新魅力?贵州省从江县在创新社会治理工作中,在体现国家法律法规公正、权威、严肃的基础上,通过结合地方民风民俗,走出了一条符合国法、顺应民意的“礼法合治”新路子。

    从江县总人口35万人,其中苗、侗、壮、瑶、水等10多个少数民族人口占96%。在过去的数百年里,以侗族的“村规民约”和苗族的“椰规”为代表的少数民族民间“款约”,一直是维系这一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管理的“法典”,这种民间约定俗成、世代沿袭的“款约”文化在人们思想里根深蒂固。

    随着现代社会进步和民主法制不断健全,近年来,针对民间“款约”一些内容与国家法律法规出现相抵触的现象,从江县委政法委在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推进法制建设依法治县工作中,积极探索国法与“民间法”的有效对接途径。今年从江县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县380多个村寨的“村规民约”进行收集整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引导群众对“款约”条款进行修改规范,梳理归纳形成了46条新规,体现了广大群众的意愿,得到大家的积极认可和拥护,既提高了国家法律法规的公信力和亲和力,又让民间“款约”文化焕发新魅力,有力助推了依法治县进程,提升了村民自治能力,“礼法合治”促进了社会稳定和谐。

    “在以前我们月亮山区的苗族村民早婚的现象很严重,许多女孩子十七、八岁就嫁人了。”从江县加鸠乡退休干部杨能文说,在新修改“能秋椰规”时,各村寨的代表一致表示要破除这一陋习,按照国家《婚姻法》的规定将男女双方结婚年龄列入条款中加以约束,家家户户必须遵守相互监督。

    “能秋椰规”是从江、榕江两县月亮山区苗族祖先以盟约方式制定的无字“法典”, 内容涉及人际关系、生丧嫁娶、民族节日、敬老爱幼、社会治安、生产劳动等方方面面,数百年来在从江县的加鸠乡、加勉乡、光辉乡、停洞镇、下江镇、宰便镇以及榕江县计划乡等乡镇共计89个村一直沿用至今,规范着这一地区约7万余人的社会行为。

    “这次我们召集这几个片区的村民代表对‘能秋椰规’进行重新修改完善,把里面所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条款全部作了修改,根据村民们的意愿还增加了父母有义务送子女上学,严禁婚礼大操大办等等新的内容,并首次以文字记录的方式印刷成资料,发到村村寨寨每家每户。”杨能文说。

    为了宣传新规范修订的“村规民约”等民间“款约”,从江县委政法委组织民间歌师、戏师结合国家法律法规逐条编成歌曲、侗戏和小品,利用民间文艺队深入少数民族村寨开展宣传演出。

    通过一系列的新规范修订,民间“款约”文化在推进从江县依法治县和提升村民自治能力工作中焕发出了新的魅力:各个村寨纠纷少了、民心齐了,群众欢欣鼓舞,集中精力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全县呈现出一派社会安定、民族团结的大好局面。

    据统计,今年1至10月,从江县农村矛盾纠纷发生636起,同比下降8.75%,村级调解组织自行成功调处631起,矛盾纠纷化解率达99.21%。(梁雨 杨昌奎 吴永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