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自律他律两方面落实从严治党

07.12.2015  11:55

               

 

十八大以来,全党上下在反腐倡廉的冲击波推动下,国内打虎拍蝇、境外猎狐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为巩固党风、政风转变的成果,党中央及时出台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纪律处分条例》。 两部党内法规的出台,不仅为我党作风的进一步转变提供了一个标本兼治、综合施策的根本性保障,更为全体党员在从严治党、作风转变中对照自查提供了切实的标准。前一部法规注重自律,后一部法规注重他律,二者相互配合、相辅相成,既树立崇高的道德追求,又划定明确的行为底线,这标志着“党要治党、从严治党”进入了新的阶段。 廉洁自律应是党员干部心中的“红线”。清正廉洁是全体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不可触碰的“红线”,所以党员干部应自戴“紧箍咒”、自设“防火墙”。  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心存敬畏,以“三严三实”的要求对照自身的行为。常怀敬畏之心,是人生的一种态度,更是一种自律、自尊和自爱,党员干部心存敬畏,才能在权力面前不糊涂、利益面前不动摇、诱惑面前不动心。党员干部更要始终牢记党员身份,以一颗敬畏之心,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基本要求,不断提高纪律意识、党性修养和政治品格,始终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最高位置,把服务群众作为事业追求。 党规党纪是党员干部不可触碰的“雷区”。对于全体党员干部,党规党纪是我党铁的纪律,严守执行没有选择项。在严守党规党纪问题上,没有重要不重要之分,没有大小之别,也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全体党员干部应当自觉将党的纪律化为生命的一部分,干什么事情首先要判断是否合乎党的纪律。应当坚持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把遵守党的纪律贯穿日常工作、生活的各个方面,不讲条件,不走过场,不搞变通、不打折扣。党员干部在严肃执行纪律问题上,什么时候都不可软,要将纪律的“紧箍”扎得更紧,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让违纪者付出代价,使企图违纪者望而止步。(黄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