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开展立案一年以上有财产未执结案件清理行动

16.05.2016  05:36

    昨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5月10日至12月31日,全省法院将开展一系列行动,解决执行难问题,并发布全省法院执行工作白皮书。

    据悉,全省法院开展立案一年以上有财产未执结案件清理行动,全省各级法院要集中清理执行立案一年以上(截止2015年5月31前)有财产未执结案件,同时集中登记核实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通过清理行动,使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基本执行完毕。

    各级法院将对2015年5月31日前立案、有财产未执结案件,以及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进行清理核实,逐案登记造册,做到两类案件分列台账、分别统计。

    本次全省法院统一行动剑指“执行难”,是即常讲的“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特殊主体难动、协助执行部门难求”。而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法律上称为“执行不能”,不是难不难的问题,这类案件占了很大一部分。在本次清理行动中,对于执行不能的案件,各级法院将以一定形式向社会公示,接受人民群众和当事人监督。

    此项行动还将加强联合信用惩戒,对依法纳入失信“黑名单”的被执行人,全省各级法院要逐步落实国家发改委等44家单位达成的联合惩戒合作协议,对失信被执行人在行业信用评定、评优评先、融资信贷、公共项目招投标、补贴性资金发放等方面予以联合惩戒,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制”。(记者 李昊)

[责任编辑: 刘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