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召开专题会议点评14件规范司法精品案

26.12.2015  21:45

  本网讯  “该案成功抗诉,既纠正了一审判决错误,化解了群众的质疑,又以积极主动的法律监督开展有效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对同类案件有一定的示范作用,综合效果好。”在黔东南州检察院公诉二处处长姜启武陈述完陈少华等人非法采伐、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后,贵州省检察院副检察长肖振猛对此案进行了主评。

  被告人陈少华等六人,在未依法取得相关行政许可的情况下,多次非法采伐、收购、出售、运输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闽楠共十余株。法院一审判处陈少华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其余五名被告人判处三至六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对其中三名被告人适用缓刑。检察机关认为,该案侵害的对象为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闽楠,不管采伐、出售、收购或运输都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主管部门授权或批准,陈少华等六人在未取得行政许可的情况下,擅自采伐、收购、出售、运输,其行为均构成了犯罪,一审判决对部分事实不予认定,属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错误,导致对被告人量刑畸轻,适用缓刑不当,不利于保护生态环境资源,遂依法提出抗诉。法院二审开庭审理后,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改判陈少华有期徒刑七年,对其余被告人依法改判为三至七年不等有期徒刑。

  12月25日,贵州省检察院组织召开全省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整改落实阶段精品案件点评会,对14件规范司法精品案件进行点评。据了解,此次点评的14件案件是从该省检察机关2014年以来所办理案件中挑选出来的精品代表,涉及侦监、公诉、反贪、反渎、申诉等检察业务,案件质量高,办案程序规范,效果好。点评会上,各精品案件承办单位、部门的负责人对案件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及经验、办案效果进行详细介绍后,贵州省检察院班子成员分别进行点评。

  贵州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何冀主持精品案件点评会,并对点评会进行了总结。他说,开展精品案件评选活动是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措施,目的是宣传推广规范办案的主要做法及经验,充分发挥精品案件的引领示范作用,促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何冀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继续通过转变司法理念为规范司法行为奠定思想根基,通过司法公开倒逼司法规范,通过健全内部监督制约制度确保司法规范。

  据悉,贵州省检察院在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注重发挥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和示范引领作用。今年8月,针对对照检查阶段仍然存在少数检察院少数干警不敢不愿直面问题,没有完全落实到“见人、见事、见案件”的情况,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司法不规范典型案例剖析会,从司法理念、司法作风、司法行为等多方面对13件不规范司法典型案例的问题原因进行了现场剖析,查病灶、拔病根,为深入推进司法不规范问题的查找和整改落实树标立靶。


点评会现场


点评会现场

何冀作总结

[责任编辑:黄远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