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低保下个月起提标 增长幅度不低于10%

08.12.2014  09:45

    2015年1月起,我省将在2014年的基础上,以县为单位,按照全省平均不低于10%的增幅,再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这是2011年以来,我省连续第5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将惠及全省约470万左右城乡低保对象。

    记者从省民政厅了解到,目前各地已开始着手提标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初步预计,全省各地将于明年3月底前完成提标审核审批的各项工作,6月份之前按新标准兑现低保金,并补发1至3月新补助水平与原补助水平的差额。

    “城乡低保提标是贵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之一。”省社会救助局有关负责人说,2011年4月,贵州在之前城乡低保标准的基础上,按不低于12%的增幅对城乡低保标准进行了一次提标;2012年1月、2013年1月和2014年1月,全省均按不低于10%的增幅对城乡低保标准实施了三次提标。

    截至今年第三季度末,全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为47.8万人,比2013年年末减少3.65万人,降幅为7.09%,6—9月人均补助水平(低保标准减去低保对象的月收入)为每人每月296.15元;全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为420.6万人,比2013年年末减少58.6万人,降幅为12.23% ,6—9月人均补助水平为每人每月120.52元。农村五保供养对象12.2万人,比2013年年末减少4964人,降低3.92%。(本报记者 曾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