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住房公积金新政落地 贷款条件放宽贷款额度提升
为加大住房公积金对遵义市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日前,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出台《关于印发<遵义市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的补充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实施多项公积金贷款新规,惠及刚需购房者、改善型住房购房者以及租房的缴存职工。该《通知》从11月17日起已开始执行。
缴存半年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想买房,可住房公积金还没缴够一年,怎么办?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陈宗烈表示,这个问题在《通知》出台后就能得到解决。
“以前要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必须连续足额缴存满一年。如今,只需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就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陈宗烈介绍,本次贷款条件的放宽还包括:曾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转入遵义市缴存不满6个月的,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缴存时间;对于户籍不在遵义市的缴存职工回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房,向当地管理中心申请贷款需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时,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无条件具实为其出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证明并打印缴存明细清单。
对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通知》明确规定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缴存职工家庭发放贷款。
首付款比例降低
“职工购买首套房建筑面积超过90㎡或购买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从40%降低到30%;夫妻仅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或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身职工,贷款额度从30万元提高到35万元;夫妻双方都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从40万元提高到45万元。”陈宗烈告诉记者,首付款和贷款额度的调整是本次新政的一大亮点,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支持住房消费的作用。
贷款的钱增多了,支出的费用却减少了。值得一提的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今年10月1日起就明文规定取消贷款合同公证,为职工减少了一笔开支。而本次《通知》又加入了“今后不得以任何借口和名义在经办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中向贷款职工收取任何中间费用”的规定。此外,贷款办理流程也得到进一步简化,从以前的7个工作日压缩到5个工作日,即“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办完抵押登记手续并向管理中心提交完资料后,管理中心须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发放,属于组合贷款的,受托银行须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发放。”
公积金可提取交房租
记者了解到,本次新政除了在缴存时间压缩上体现惠民外,首次提取公积金还贷时间的缩短也得到广大职工的欢迎。《通知》规定: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时间从现行一年缩短到6个月;缴存职工使用商业银行贷款购房的,在正常还款3个月后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商业贷款。首次可提取职工及配偶个人账户余额,之后每年可提取一次,提取额度不超过当年还本付息金额。
此外,《通知》明确:租住商品住宅的无房职工,可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提取额度不超过住建部门公布的当年市场房租价格。租住廉租房或公租房的缴存职工,可凭住建部让出具的租住资格证明及租房证明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全额支付租金。“这项政策的实施,解决了本市一大部分国有企业职工住房难的问题。”陈宗烈说。
网上查询开通
据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数据显示,截至10月30日,全市4438个单位30.53万名职工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累计缴存126.46亿元,累计提取49.22亿元;累计向65742户家庭发放住房贷款88.17亿元,存量贷款43474户,贷款余额58.64亿元。
为了让职工清楚知道自己的缴存情况和还贷情况,日前,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查询功能已开通,同时开通的还有网上年审。缴存职工可通过网站查询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近一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业务明细等信息。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可通过网站查询贷款余额及偿还贷款情况。
针对部分楼盘不支持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行为,新政建立了合作楼盘公示制度。管理中心将在其门户网络站及时公布符合贷款准入条件的楼盘名称、房开企业名称、合作期限等信息。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准入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拒绝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郑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