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召开建筑安全生产约谈会议的通知
黔建建字[2015]120号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召开建筑安全生产约谈会议的通知
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遏制事故多发势头。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据《贵州省建设厅关于建立建筑安全生产约谈制度的通知》(黔建施通〔2005〕404号),我厅决定于2015年4月8日召开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约谈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5年4月8日下午15:00。
二、会议地点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4楼会议室。
三、被约谈单位及人员
(一)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分管安全负责人,红花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遵义市及红花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量安全科室主要负责人、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主要负责人。
(二)遵义市红花岗区“3.30”事故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分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请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知红花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及事故相关单位按时参会。
四、约谈内容
(一)上述事故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作深刻检讨,汇报事故原因、应急救援情况、事故性质、事故善后处理、事故项目整改情况等,并提交书面汇报材料。
(二)红花岗区住建局对节后复工检查复查情况,事故现场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复查的情况,事故发生后采取的相关措施、参与事故调查工作情况以及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进行核实调查和处理的情况进行汇报,并提交书面汇报材料。
(三)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事故情况进行汇报,包括本地区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梳理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针对本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现状,提出拟采取的下一步加强监督管理的详细措施,并提交书面汇报材料。
五、其他事项
请各相关单位提前做好工作安排,确保按时参会,因故不能到会的,应向我厅提出书面请假。(联系人:郭劲松;联系电话:0851—85360292;传真 :0851-85360058)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