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 房屋安全情况实行月报制

30.06.2015  13:32

  近日,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一步健全我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制度,要求各级住建部门每月上报当地房屋安全情况,对组织不严、工作不力的单位严厉问责。

  目前,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已成立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强化对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组织指导和综合协调。同时,该办公室明确,建立月调度通报制度,各地住建、城管部门,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5家大型施工企业每月28日前必须报送本月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督查检查次数、查处的非法违法行为、排查发现的隐患,尤其是重大隐患以及实施处罚等情况,均需逐一报备。(肖达钰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