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召开安全生产约谈会

08.01.2016  17:12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召开安全生产约谈会

 

为加强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遏制事故多发势头。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据《贵州省建设厅关于建立建筑安全生产约谈制度的通知》(黔建施通〔2005〕404号),2016年1月4日,我厅在24楼会议室召开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约谈会。会议由厅建筑业管理处李泽晖处长主持,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毛方益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厅建筑业管理处、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贵阳市及南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12.23”事故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贵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单位贵阳市南明区暹达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及监理单位深圳市恒浩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分别作了深刻检讨,详细汇报了事故经过、事故救援及善后处理、项目整改等情况。贵阳市及南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报了事故发生后采取的相关措施及参与事故调查工作情况。

会议认真分析了事故原因和事故教训,认为2015年底收官之际,贵阳市“12.23”事故造成了3人死亡,给全省以及贵阳市建筑安全生产工作造成了负面影响,事故教训惨痛,充分暴露了规章制度不落实、现场管理松懈、安全教育不到位、现场管理人员履职履责不到位、隐患排查不严密等问题。

会议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意识,督促工程参建各方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好相应职责;要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从严从快查处,尤其是对由于非法违法建筑施工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要及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各单位要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积极组织开展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尤其是操作性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强化持证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