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

22.09.2016  23:06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开展建筑施工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

 

9月19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下发通知,从2016年9月20日至12月30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本次专项行动,旨在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指示精神,以及国务院安委会第七巡查组反馈意见。期间,我省建筑业企业须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问题建立台账,并在工程项目公布;县(市、区、特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辖区项目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上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下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开展督导检查。

本次检查的重点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贯彻落实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和省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情况,以及专项行动部署、落实情况,事故信息报送和查处情况等;建筑业企业市场行为、人员配备、管理制度建立以及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等情况;施工项目现场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及深基坑等重点部位和环节的安全管理及隐患排查情况等。本次检查还将企业领导、项目负责人带班制度作为单独重点检查内容。

本次专项整治分为自查自纠和检查督导两个阶段。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了四个方面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针对此项检查签订承诺书,立军令状,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严格落实责任,切实安排部署好隐患排查工作。二是认真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对本次排查发现的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严格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检查期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对发生2起一般事故或一起较大事故的地区进行问责。三是严格执法,确保取得实效。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四个全覆盖”、“四个一律停工”要求,开展检查。已停工项目需经当地监督机构和住建局分管领导签字认可后,方可复工。同时,对违法违规行为一律按照上限依法进行处罚,并记录我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四是加强信息报送,建立通报制度。各市(州)定期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处罚汇总情况,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进行全省排名通报,并组成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相结合的督查方式对各地主管部门进行检查。同时将此项工作纳入对市(州)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

下一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还将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问责追责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处罚统计和排名通报制度,进一步强化过程监管、隐患排查整治和执法力度,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监管能力水平,促进我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文   王卫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