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星关区安排300余万元经费奖励森林防火工作

05.03.2015  21:24
 

2月16日,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研究出台了《毕节市七星关区森林防火工作经费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对考核对象进行重奖重惩。据统计,年内将由区财政安排300余万元对基层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奖励。

奖励办法》将全区42个乡镇街道办事处、两个国有林场、区林业局和有护林防火任务的天河风景区管理处、烈士陵园和园林绿化局(阳山公园)列为奖励对象,根据辖区内林地面积的多少和护林防火任务区域难度进行分类考核奖励。其中:城区十个街道办事处、辖区内林地面积在7万亩(含7万亩)的乡镇及两国有林场划分为一类考核,辖区内林地面积在5至7万亩(含5万亩)的乡镇划分为二类考核,辖区内林地面积在5万亩以下的划分为三类考核;在年度森林防火工作结束后,将对奖励考核对象从森林火灾发生次数及级别、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情况,包括主要领导履职情况、防火工作部署情况、层层签订责任书情况、重要时段部署情况、防火队员履职情况、防火物资储备情况等和森林防火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量化考核,若考核结果在90分(含90分)以上,将以一类乡镇7万元、二类乡镇6万元、三类乡镇5万元的标准全额兑现奖励;若考核结果在85至90分(含85)的,将以最高标准的90%兑现奖励;若考核结果在80至85分(含80)的,将以最高标准的80%兑现奖励;若考核结果在80分以下,不进行奖励;同时,对出现失职渎职造成森林火灾的将实行责任倒查。

奖励办法》标准明确、赏罚分明,进一步加大了区财政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投入,同时促进了森林防火工作责任的全面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