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出台关于支持贵州侗乡大健康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的意见

04.01.2016  16:17

贵州侗乡大健康产业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位于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以从江县洛香镇、贯洞镇和黎平县肇兴镇为核心区,以从江、黎平、榕江、锦屏等县为联动区,民族文化灿烂,自然资源丰富,生态环境良好,交通物流便利,区位优势明显,发展潜力巨大。推进示范区建设,有利于抢抓高铁时代和大健康产业发展机遇,优化生产力布局,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推动脱贫攻坚,实现民族地区团结进步繁荣发展。

近日,省政府出台意见,对示范区建设发展的重点任务等作了明确,并提出到2020年,要通过实施特色产业培育示范工程、公共产品供给示范工程、城乡统筹发展示范工程、民族民间文化保护传承示范工程、生态环境保护示范工程等五大示范工程,让示范区成为全国一流的宜居养生保健、宜商创业创新、宜游休闲度假胜地。

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大健康产业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以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为总要求,大力实施大扶贫、大数据两大战略行动,加快推进健康贵州建设工程,以高端化、绿色化、集约化为导向,推动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四个轮子一起转,促进城乡规划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劳动就业、社会管理一体化,完善配套设施,加强城乡统筹,建设生态文明,扩大对外开放,加快把示范区建设成为健康养生引领区、生态文明先行区、文化旅游创新区、“两高”经济试验区。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规划,稳步推进。突出山地民族特色,高起点高标准规划,科学确定空间布局和开发强度,在保护中开发、在传承中发展,实现核心突破、周边联动、广域辐射。

——坚持以人为本,道法自然。以生态文明为引领,实现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共进,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同步提升,实现百姓富、生态美有机统一。

——坚持政府推动,市场拉动。以政府为主导、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实现基础设施建设、产业项目培育、公共服务配套相互推动、共同联动,同步聚人气、商气、财气。

——坚持改革创新,先行先试。依法赋予市场准入、行政审批、要素保障等方面自主权,以体制机制“洼地”效应形成开发建设“高地”效应,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坚持民生为本,共建共享。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把增进原住民福祉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原住民广泛参与建设经营,充分共享发展红利,实现共同富裕、同步全面小康。

(三)示范目标。以大健康产业为主导,推动文化与产业深度融合,构建以民族医药、康体养生、旅游休闲、特色农业、健康管理为支撑的产业体系,以现代综合基础设施、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山地特色新型城镇、良好自然生态环境、多彩民族民间文化为支撑的保障体系。

到2020年,示范区综合实力大幅提升,人均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收入、人均受教育年限和预期寿命、生态环境指数和区域竞争力指数超过全省及周边平均水平,成为全国一流的宜居养生保健、宜商创业创新、宜游休闲度假胜地。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特色产业培育示范工程。围绕打造大健康全产业链价值链,着力培育发展医、养、健、游、食、管等业态,高起点承接东部产业转移,把示范区经济实力强起来。

1.培育民族医药产业链。建设天香谷芳疗植物园等一批中药材品种规范化种植加工基地和综合性中药生态园,实现种植、加工、观光一体化。引进战略投资者,推进中药及侗苗药饮片、中药材及侗苗药提取、中药及侗苗药制剂、中成药、保健化妆品、理疗产品等深度开发,推动侗、苗等少数民族医药配方产业化应用。2020年前,建成侗乡大健康医药产业园和以侗苗药经营为主的中药材批发市场,培育3家中药及侗苗药饮片批发龙头企业。

2.培育健康养生产业链。依托示范区生态气候、森林温泉、民族医药、“长寿之乡”等品牌,构建集休闲养生、温泉养生、瑶族药浴、森林疗养、健康养老、总部后勤服务等为一体的健康养生产业体系。积极开发侗苗药保健枕、保健茶、洗浴包、药贴和茶、酒、蜂制品以及植物精油、饮品、汤品、药膳等养生健身用品。整合资源,加快建设侗乡瑶浴养生中心、侗乡国际老年休闲中心、黎平八舟河养生休闲度假区等养生、养老、养心基地;规划建设月亮山—侗族大歌养生旅游区,并与施秉云台山世界自然遗产地、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荔波世界自然遗产地联合,打造国际知名生态旅游健康养生目的地。

3.培育山地健身运动产业链。抢抓山地公园省建设机遇,大力发展山地自行车、徒步、攀岩、野外露营、低空飞行等户外运动赛事及龙舟竞赛、民族斗牛等民族体育竞技项目,加快推进清水江、都柳江水上休闲运动基地、中国西南百里侗寨自驾游基地、中航工业贵航汽车露营基地、狮子山康体健身园、从江加榜梯田国际露营基地、榕江体操运动休闲基地等健康运动基地建设。积极争取在示范区举办环月亮山世界汽车拉力赛、国际山地户外运动公开赛、全国山地自行车赛、贵州侗乡徒步大赛等大型赛事。

4.培育文化生态旅游产业链。支持黔东南六洞、九洞侗族村寨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着力抓好以侗族大歌为代表的文化遗产、以黎平堂安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村落的保护发展,打造国家级民族文化旅游创新区。与广西、湖南合作建设无障碍旅游区,借助南宁、桂林、柳州、长沙、怀化等地航空港,吸引24小时过境免签旅客进入景区旅游。依托贵广高铁,加快建设高铁站与旅游景区的快速连接通道和综合性游客集散中心、中央游憩区、旅游标识等服务设施,提升进入景区的通达性、快捷性和舒适性,构建“快旅慢游”服务系统。实施黎平肇兴侗寨、锦屏隆里古城、榕江茅人河、从江岜沙等重点文化景区提质改造工程,形成布局合理、线路互通的文化旅游精品带。规划建设民族民间手工艺产业园,做大做强蜡染、银饰、根雕等民族民间工艺旅游产品。借助“云上贵州·智慧旅游云”平台,建设“示范区智慧旅游云”。

5.培育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产业链。建设一批蔬菜、油茶、精品水果、花卉等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和食药两用特色产品生产基地,引进培育一批以红酸汤、鱼酱酸、香猪、羊(牛)瘪、蓝莓等为主的特色食品加工企业,高标准建设国际滋补养生馆、中国侗城原生态食品基地。到2020年,分别建成1个国家级、4个以上省级现代山地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培育5家农业特色龙头企业。实施沃土培育工程,对25度以下坡耕地进行土地综合整治和土壤面源污染防治,申报认证一批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以及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建设一批无公害、绿色、有机出口产品安全基地。建设冷链物流配送系统和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交易中心。

6.培育林产品产业链。加强黎平东风、锦屏春蕾、榕江等林场建设开发,重点规划建设珍贵树种用材林和蓝莓、木本粮油、花卉苗木基地,有选择建设速生工业原料林基地,培育引进一批优强林产品精深加工企业,大力发展林草、林药、林茶、林菌和林畜、林禽等林下特色种养殖,构建以家具、木地板、木器、木制工艺品制造和林下经济为主导的产业群。

7.培育健康管理产业链。推进互联网+大健康医疗产业,积极发展“数字医院”、远程医疗等网络健康服务,推动医疗、养老、护理、健康跟踪、专业体检、健康咨询等服务型产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管理公司参与健康养生产业发展,提高健康养生产业高端化、标准化程度。

(二)实施公共产品供给示范工程。围绕构建大健康创业创新高地,全力打造现代综合基础设施体系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把示范区发展支撑能力提起来。

1.构建现代交通保障体系。以发挥先导性的“最先一公里”和解决通达性的“最后一公里”交通项目为重点,着力打造“多式零距离换乘”交通枢纽。加快推进荔波至榕江、剑河至榕江、黎平至靖州、天柱至铜仁等高速公路建设,规划建设黎平至雷山、天柱至会同、雷山至四格、贵阳经麻江至雷山以及遵义经瓮安、凯里、榕江、从江、广西融水至柳州和剑河经榕江、宜州至南宁等高速公路,按三级公路标准整体推进示范区乡村公路建设。积极争取国家“十三五”开工建设兴义至永州、涪陵至柳州等铁路,将贵广高铁从江站改造提升为二等站,适时增发广州、南宁、桂林、柳州等动车,大力发展高铁经济。实施黎平机场改扩建工程,培育国内航线,开通国际航线。大力推进都柳江干流航电一体化项目建设,全面打通都柳江南下珠江水运通道,适时改造提升都柳江从江港。

2.构建现代水利保障体系。统筹利用地表水和地下水资源,加强岩溶地下水和地下暗河开发利用,积极争取榕江忠诚水库、从江下江水库等大型水库纳入国家“十三五”规划并开工建设,建成宰章、独洞、高贡等中小型水库和一批“五小”微型水利工程,提供水量充足、水质稳定的安全水源保障。大力实施现代山地高效农业水利项目、大型灌区建设改造项目和城乡供水改造升级项目,建立完善的水利灌溉系统和城乡供水系统,有效调配区域内水资源。实施水源地保护和城乡防洪工程,开展洛香河、肇兴河等流域综合治理。

3.构建现代信息保障体系。实施城镇光纤到户和行政村宽带普遍服务工程,加强3G、4G网络建设,实现区域内光纤网络、移动网络和无线局域网全覆盖。推进互联互通改造、下一代互联网规模商用,实现广播电视网络数字化、双向化。实施电子商务示范项目,与阿里巴巴、京东等第三方合作,搭建“实体+网络”“手机+电脑”的两端流通平台,打造一批高水平电商综合服务站,建成集销售、代购、代销、物流中转配送、电商服务于一体的线下终端。依托电子商务云,建设产供销信息平台和农产品资源及质量追溯数据库。

4.构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体系。统筹规划建设现代公共服务设施,实现核心区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公共文化体育、公共交通统一共享,社会保障、住房保障、社会安全、社会管理、生态环保、信息服务统一覆盖。充分利用贵州医科大学大健康学院等省内高校资源,支持建立贵州侗乡大健康学院,争取凯里学院组建文化旅游艺术学院,争取国家批准在黔东南民族职业学院设立侗苗医药本科、专科和中职专业,创办示范区刺绣职业学校。按照三级甲等民族医院标准建设贵州侗乡侗苗瑶医院、侗乡疗养中医院及特色专科医院,支持建立侗乡医疗体检中心。推动省级医院与从江、黎平、榕江、锦屏等县级医院建立联建、联诊、联治、联管医联体,在区域内合力打造4所三甲医院。建立完善的城镇、乡村污水处理设施和收集管网,所有垃圾实现集中收集和无害化处理。支持黔东南州民族医药研究院等机构建设申报省级、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设立院士工作站。支持示范区建设西南地区药用植物种苗繁育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贵州)中心、创业创新园(孵化园)、大健康产业研究中心。

(三)实施城乡统筹发展示范工程。围绕营造大健康宜居宜游环境,立足山地建筑特色、民族文化特色、生态乡村特色,推动城乡园互动、产城景融合,让山水、田园、村庄、社区各美其美、共生共荣,把示范区整体形象塑起来。

1.推进中心城市建设。围绕做大做强核心区,加快城镇路网、给排水、环保、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建设,推动核心区与从江县城、榕江县城组团发展,黎平县与锦屏县同城化发展。支持从江县城公共服务功能向核心区转移,引导区域内及周边人口向核心区集聚。到2020年,核心区城市人口超过30万人。

2.推进绿色城镇建设。着眼提高示范区小城镇品质品位,突出自然生态细胞、民族文化元素、养心养性养生,高标准实施示范小城镇“8+1”工程,因地制宜建设一批体现山水风光、民族风情、特色风物的精致小镇、美丽小镇。

3.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在示范区全面实施“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按照连片推进要求,2018年底前全部完成小康路、小康水、小康电、小康讯、小康房、小康寨建设改造任务。构建县、乡、村、户四级联动、规范运行的美丽乡村基础设施管理体制,全面推行“村收集、乡运输、县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主打美丽乡村旅游牌,推动村景共建,保护好溪流、林草、山丘等生态细胞和传统村落等文化元素,传承好传统文化、耕读文明、田园生活,让人们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4.推进脱贫攻坚示范建设。按照“四个切实”“六个精准”“五个一批”要求,下决心在区域内率先全部免除农村贫困家庭学生从小学到初中、高中、大学学杂费,解决因学致贫问题;率先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医疗保障”制度,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率先完成易地扶贫搬迁,解决无业可扶人口脱贫问题;率先实现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两线合一”,解决无力脱贫人口保障问题;率先实施“特惠贷”政策,解决贫困农户贷款难问题;率先全面推广产业扶贫、社会扶贫和改革扶贫,解决扶贫开发有效性问题。到2018年,实现示范区贫困人口率先脱贫,其中核心区率先实现全面小康。

(四)实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传承示范工程。围绕提升大健康核心竞争力,综合实施多彩贵州民族特色文化强省建设工程,加强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留住文化的根、守住民族的魂,建设群众生存发展的美好家园、心灵宁静回归的生态乐土,让示范区民族民间文化靓起来。

1.打造民族民间文化名片。保持传统村落空间、价值、文化的完整性,对区域内100个传统村落全部实施消防寨改、房改、水改、厨改、电改、路改“六改工程”。重点打造从江小黄侗寨、高增侗寨、占里侗寨、岜沙苗寨,黎平肇兴八寨一山、黄岗侗寨、四寨侗寨,榕江三宝侗寨、大利侗寨和锦屏隆里古城等10张传统村落名片,使之成为国内一流、世界知名的民族文化旅游目的地。

2.打造民族民间文化品牌。在示范区建立侗苗文化传承保护科研基地,对侗苗历史典故、民间传说等故事,吹、拉、弹、唱等技艺,语言、歌舞、节庆、婚丧、饮食等习俗进行收集整理,建立数据库。加强民族文化精品建设,集中打造萨玛、珠郎娘美等人物故事,侗族大歌、芦笙会等歌舞故事,侗戏、苗戏等戏剧故事,吃相思、姊妹节等节庆故事,红酸汤、鱼酱酸等饮食故事,刺绣、蜡染、银饰等手工艺故事,廊桥、风雨楼等建筑故事,侗款、议榔等制度文化故事,演绎民族民间好故事,发出民族文化好声音。

3.打造民族民间文化平台。组建中国传统村落联盟,争取“中国传统村落峰会”永久性会址落户示范区,在核心区举办“中国传统村落·黔东南峰会”“中国·侗乡原生态民族文化旅游节”“国际侗族大歌文化艺术节”,重点规划建设10家民族特色文化饮食园、10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基地)、民族文化实景演出场、民族民间工艺品创意产业园、影视拍摄基地、全国侗族文化博览园。积极推进民族文化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

(五)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示范工程。围绕筑牢大健康源头活水,写好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篇大文章,开展生态文明细胞工程建设,让示范区生态环境美起来。

1.强化生态修复绿化。结合实施绿色贵州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大力实施天然林保护、植树造林、退耕还林、水土流失治理、城镇村庄绿化等重点生态工程,加强古树名木、风景林、水源涵养林和河流、湖泊、湿地、地下水保护修复,建设一批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加快推进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项目建设。确保区域内森林覆盖率稳定在72%左右。

2.强化重点污染防治。结合实施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一批城乡垃圾污水处理等环境整治项目,重点推进清水江、都柳江流域环境综合治理,确保区域内主要河流水质达标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治理文化遗产周边、公共场地、河塘沟渠等公共环境。实施天然气、页岩气、沼气等清洁能源替代利用项目,大力培育节能环保产业,确保区域内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100%。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强化示范区建设用地开发强度、土地投资强度、人均用地指标的整体控制,推进低丘缓坡开发,提高荒山荒坡和劣质农用地利用水平,搞好建设占用耕地剥离耕作层土壤再利用。规划建设一批标准建筑垃圾消纳场。积极推广新型墙体材料等节能产品和技术,大力推进工业废弃物资源化、规模化和产业化利用,实现绿色循环发展。

3.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结合实施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开展区域内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与监测,建立生物多样性传统知识数据库。合理建立物种栖息地核心区、缓冲区和廊道,在关键性区域引入或恢复乡土景观斑块,切实加强对林麝、穿山甲、猕猴、红腹锦鸡、斑林狸、灵猫等珍稀动物,红豆杉、伯乐树、异形玉叶金花、桫椤、鹅掌楸、楠木等珍稀植物的保护。

三、政策措施

(一)财税政策。省有关部门要按照使用方向、使用范围、管理渠道不变的原则,利用现有专项资金渠道,采取创业引导基金、产业投资基金、事中事后贴息、先建后补、以奖代补、风险补偿等方式支持示范区建设发展。省财政根据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规模和债券发行情况,对示范区建设发展给予支持。积极争取国家相关部委取消示范区中央安排的公益性建设项目资金配套。示范区内动植物药材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民族工艺品加工、金融外包服务、医疗机构经营等行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所得,可依法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

(二)投资政策。创新政府专项资金投入使用方式,积极支持示范区健康养生产业发展。省级医疗卫生、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商务物流、生态环保、健康养老、扶贫开发等项目及资金重点向示范区倾斜。省级投资平台和基金管理公司要加大对示范区的股权投入力度。省贵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省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要加大示范区“四在农家·美丽乡村”、水利等民生工程的资金投入。支持示范区设立绿色产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向国家发展改革委争取批准设立示范区新型城镇化发展投资基金。支持和鼓励银行业机构进驻示范区设立服务网点,单列示范区贷款规模,开展绿色信贷产品创新,开发未来收益权、收费权、碳排放权、排污权等为质押的绿色信贷产品。扶持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行专项用于小微企业及绿色环保企业贷款金融债,促进政策性银行加大对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对示范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支持其发行各类企业债券、组建财务公司。支持贵州侗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打造成为省级投融资平台。向国家争取发行示范区竞猜型体育彩票和民族民间体育赛事即开彩票。

(三)产业政策。由黔东南州负责,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指导,编制示范区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建立大健康产业发展基地。争取将示范区纳入国家健康旅游示范区、民族医药健康产业区和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高起点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加快培育和发展一批在国内乃至国际市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高端健康养生、特色医疗、疗养、文化创意、商务会展、现代物流、金融等高端服务业品牌,创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高端服务业聚集区和以智能物流为特征的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支持黔东南州申请侗苗医药专利、地理标志产品、植物新品种和注册商标等知识产权保护。支持企业收集侗苗等民族民间医药秘方,进行产业化生产,并加大推广和应用力度。鼓励民族民间医药秘方传承人(持有人)入股企业。在示范区注册的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凡合同、协议作为资本(包括资本公积)且在会计上已作实际处理的,不计入企业的收入总额,企业按公允价值确定该项资产的计税基础。企业重组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交易各方对其交易中的股权支付部分,可以按特殊税务处理。示范区现代服务业用水、用气严格执行工商同价政策。

(四)土地政策。在国家下达我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规划指标前,由黔东南州政府统筹,先行开展示范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示范区合理的建设用地需求给予应保尽保,建设占用耕地经批准后可在全省范围内实行异地占补平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向示范区倾斜。核心区建设用地报件由示范区管委会直接报省人民政府审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布局调整涉及由省级审批的,由示范区管委会直接报省人民政府审批;涉及州级审批的,由黔东南州国土资源局委托示范区国土资源分局审查直接报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审批。核心区国有土地交易、出让权下放给示范区国土资源分局。

(五)行政审批政策。最大限度向示范区管委会下放管理权限,在示范区设立行政审批、综合执法、市场监管、食品药品监管等机构,重点赋予省级投资项目建设、土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市场主体培育发展、城市建设等方面的审批、核准、备案和管理权,增强经济发展统筹能力;重点赋予省级环境污染防治、生态建设保护、城市绿化建设等方面的审批、核准、备案和管理权,增强生态文明建设统筹能力;重点赋予省级外商投资项目、涉外事务等方面的审批、核准、备案和管理权,增强外向型经济发展统筹能力。将100张床位以下的专科医院、疗养院和康复医院的设置审批权限下放到示范区。建立示范区与省直部门“直通车”制度,对于不能授权和委托的省级行政管理事项和权限,省直有关部门要开辟绿色通道,简化程序、压缩时限,高效快捷办理,并协助办理需要转报国家有关部门的事项。

(六)人才科技政策。对示范区引进的人才,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享受省“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相关政策。建立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绿色通道,优先评审在示范区创业创新的高层次人才和其他急需紧缺人才。示范区急需紧缺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和特种人才,可简化考试程序招聘或考核招聘。在贵州医科大学、贵阳中医学院、遵义医学院招收黎平、从江、榕江、锦屏籍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学生,为示范区培养民族医药高等专业人才。鼓励侗医苗医传承人开办民族医疗诊所或个体行医,建设一批侗苗医药人才传承发展基地。推进省属高校、科研单位在示范区进行结对帮扶,开展科技和人才合作。省级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对示范区科技创新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对在示范区设立并新认定为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的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奖励,新认定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的给予一次性150万元—200万元补助。支持示范区建设省级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培育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立科技资源共享平台。对承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重大科技成果并在示范区内成功转化的企业,按相关规定对项目给予补助。对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要核心技术攻关、重大装备研发、重大引进技术(装备)的消化吸收再创新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补助;对获得国家科技财政拨款的重大科技项目,给予国家拨款额50%、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补助;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有望形成跨越式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的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引进转化项目,在支持上一事一议、特事特办。

(七)对外开放政策。争取在核心区设立电子口岸、保税物流园区、无水港、外贸基地,黎平机场设立航空口岸并实施落地签证。对落户示范区的引领性、支撑性重大产业项目,可安排省商务发展基金予以支持,符合省级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范围的产业,优先予以支持。积极开展旅游业综合改革试点,争取设立旅游购物免税店。支持示范区申报贵州电子商务基地,积极探索建立网上自由贸易区,打造虚拟跨境电子商务园区升级版。支持示范区开展放宽外资准入改革试点。鼓励符合条件的省外医疗、养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在示范区开设机构、开展业务。省出口退税计划指标及免抵调库计划指标优先满足示范区出口企业退税需求。

(八)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省政府常务副省长任召集人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听取示范区建设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省政府督查室要细化分解任务,定期开展督促检查。省有关部门要结合本意见,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省大健康办要对示范区工作实行季调度,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协调帮助解决。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示范区管委会要主动加强工作对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省政府研究室要适时对意见实施效果进行评估。

意见还对落实各项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的责任单位进行了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