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侗族大歌之乡”成立旅游专业合作社

17.03.2015  22:49

鼓楼唱大歌。(梁雨 摄)

社员吴荣德创办的“侗乡乐”农家乐。(杨明俊 摄)

    新华网贵州频道3月17日电 笔者在贵州省从江县委宣传部文产办获悉,由从江县侗族村民吴荣德、贾美兰、潘怀英等人发起的“侗族大歌”旅游专业合作社日前在“侗族大歌之乡”从江县高增乡小黄村成立。据悉,这也是目前在侗族大歌产地创办的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命名的首个旅游专业合作社。

    距离从江县城20多公里的小黄村是远近闻名的“侗歌窝”,国家文化部首批命名的“中国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之乡”。在这个拥有780多户3800多人口的侗族村寨,男女老少人人都爱唱侗族大歌,牙牙学语的孩童从小就在侗族大歌声中长大,这里的人们在日常的生产生活中无处不与侗歌同在。目前村里建有侗族大歌传习所62个,村民自由组织成立的不同年龄的民间侗歌队57个,队员1700多人。

    近年来,在上级部门的扶持和指导下,小黄村利用侗族大歌和当地独特的民风民俗资源大力发展旅游业,吸引众多国内外游客慕名纷至沓来。据统计,仅在去年,小黄村接待国内外游客达28.6万人次,实现综合旅游收入327.4万多元。侗族大歌产业成为村民们从事旅游致富的支柱产业。

    为进一步唱响唱好世界非遗侗族大歌这一民族文化品牌,做强做大旅游产业,从江县委宣传部积极引导当地侗族群众将侗族大歌资源优势转化为旅游经济优势,由该部文产办公室拨付30万元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小黄村民吴荣德、贾美兰、潘怀英等30户农户依照入社自愿的原则,成立了侗族地区首个“侗族大歌旅游专业合作社”,并制定了合作社章程、制度及明确了工作任务目标。

    据介绍,该合作社以市场为导向,采取农户+合作社+公司的经营管理体制,与乡村旅游、特色农业等实行多产业融合发展,逐步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使合作社高效运转。其主要任务是通过开展乡村旅游调查研究、对外联络、旅游信息咨询服务、民族工艺品开发、民族服饰、土特产品经营、民族民间歌舞表演等活动,达到增强小黄侗族大歌旅游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从而能带动全村从事旅游促进农民增收的目标。

    侗族大歌以多声部、无伴奏、无指挥且音调优美动听而闻名于世。据专家考证,侗族大歌传唱至今已有上千年历史,主要流传于贵州省的黎平、从江、榕江三县侗族村寨以及广西、湖南两省(区)的侗族地区。从江县是国家文化部命名的“中国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之乡(侗族大歌)”;2009年,侗族大歌被联合国科教文组织列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梁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