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护苗山侗水 黔东南首创环保司法“绿皮书”

09.07.2014  11:11

本网讯(本网记者 赵曌)7月8日,贵州省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向社会发布《黔东南州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绿皮书》,从司法角度盘点全州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效和缺憾,披露破坏森林案件的数据,剖析典型案例,汇报司法护航的打算,并就生态文明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据悉,此举为贵州省内各中级法院之首创。


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杨方程发布“绿皮书
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庭庭长陈治安通报典型案例

绿皮书”介绍了黔东南生态环境的主要情况,及全州近三年来环境司法保护的基本情况,总结了破坏环境资源案件的特征,及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的成因,并就预防、减少相关案件提出对策和建议。

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杨方程介绍,近三年来,全州环境资源案件主要为滥伐林木罪、盗伐林木罪、失火罪等与森林资源和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刑事犯罪。


绿皮书”发布会现场

面对近年来环保案件数量上升、环保体制存在障碍的新情况,黔东南州法院以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于2013年4月组建环境保护审判庭,专门审理与生态保护有关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统一全州执法尺度,探索办前分析、统一交办、限时办结、跟踪督办、动态督办等方法,对案件及时处理并提前取证,为生态文明提供专业化护航。

环保法庭成立当年,就全州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案件出台指导性意见,并推动环保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推行生态恢复补偿,还为全州环保系统授课,培训学员80人次。

同时,全州法院还通过推行“温馨式办案”、“拔箭式办案”、“解锁式办案”等创新举措,加大破坏森林资源犯罪的打击力度,成功地遏制了相关案件的上升势头,实现“刚柔相济”助力生态文明的初衷。


现场记者提问

“‘绿皮书’的发布,可以说是‘绿色天平的绿色创造’。”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庭庭长陈治安表示,发布“绿皮书”的目的,在于让更多单位、组织、群众了解黔东南州法院在运用司法手段保护生态环境方面发挥的作用,为相关部门提供科学决策参考,为群众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提供引导,共同为美丽黔东南的生态建设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