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 有腐必惩

01.08.2014  16:42

   柳旭影

   当下,全面深化改革之进程正值中流击水。砥砺前行中,

   继16位省部级官员纷纷落马后,29日,“周永康接受立案审查”的新闻让世界轰动、震惊的背后,不仅再次见证了中央政府反腐倡廉之决心,更敲响了法治中国逐浪而行的击楫之音。

   登高才能望远。党的十八大以来,结合时代发展和人民需求,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提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的新要求,丰富完善了法治中国顶层设计的深刻内涵。

   反腐法治化——思路决定出路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指出:“要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指明了一条有中国特色的法治化反腐的新路径。

   十二届人大将反腐败立法列入未来5年立法规划,昭示着反腐法治化将日益走进新纪元;中央颁布《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标志着党内“法治化”开启了新历程;今年1月全国政法工作会议首次以中央名义召开,彰显了最高层对政法工作和依法治国的高度重视;拍蝇打虎、领导干部个人财产公示、“裸官”监管的制度监管与惩防并举,无一不见证着中央反腐之决心,彰显着运用法治思维,依法治国理政之信心。

   人人平等——法亦能及“上大夫

   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句俗语道出了两千年来中国百姓对法治的一种最朴素向往,依法治国的要义是什么?最接地气的概括,就是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坚持有腐必惩,向“官以为常”的特权说不:平均每周4人、近500天查处285名官员;小至科级干部、大到薄熙来、徐才厚等“老虎”级腐败官员、甚至前任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这位百姓眼中的“顶级”官员纷纷落马——中央以行动回应了:“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位有多高,只要是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的追查和严厉的惩处”绝不是一句空话。法亦能及“上大夫”,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方式凌驾于法律之上,不只是一种理想而是现实。

   公开树公信——法治“阳光”照进现实

   纵观过去的一年,公开成为司法的年度最深印记。最高法院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将审判置于公众监督之下,“倒逼”司法的公正性;将信息化和公开化结合起来,健全执法办案全流程信息化管理机制,力推审判运行机制改革,强化责任追究,促进执法司法公正、高效;开通院长信箱、大法官留言时时听取群众呼声,畅通诉求反馈机制;法院开放日、聘请廉政建设监督员,拓宽群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渠道……让公开成为了令人信任的基础。

   尤其薄熙来案、刘志军案等大要案庭审向全社会同步播出,既是对被告人诉讼权利的充分尊重,也表明了法庭接受公众监督的勇气和自信;浙江张氏叔侄强奸案的公开宣判无罪,更是彰显了公开促进公正、法治捍卫人权的浩然正气。

   风清气正好扬帆。中央反腐力度的逐渐加大,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机制的不断完善,赢得了群众心中对党委政府公信力的日益陡升。——这其中,既有反腐倡廉常抓不懈的“钉钉子”精神,又有“一抓到底”的实干作风;既有“勇涉险滩”常抓不懈的底气,也有“敢啃硬骨头”的气魄。我们有理由相信,推进法治中国的历史进程,必将在浪遏飞舟、奋楫争先的前行中,扬帆远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