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省步伐坚定 法治贵州铿锵前行

13.03.2015  16:05

法官送法到乡村。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加快建设法治贵州的进程中,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无疑是法治建设的核心和关键。我省各级行政机关深入学习,认真履职,敢于担当,努力服务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步伐不断加快。

  加强组织领导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克志,省委副书记、省长陈敏尔多次就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听取汇报,作出指示。我省各地区各部门都成立了以主要领导牵头、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

  省政府先后出台《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意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等文件,召开全省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工作会议,细化、布置落实国务院推进依法行政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

  省政府法制办主任朱玉在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就《谈谈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问题》作专题报告,提出让依法行政的理念植入人心,努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我省积极协调媒体加强依法行政宣传报道,邀请中央驻省和省内主要新闻媒体负责人,参加依法行政宣传工作座谈会。10余篇集中宣传全省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工作的文章,见诸于人民日报、贵州日报等媒体。

  转变政府职能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省政府法制办会同有关部门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采取切实措施减少、下放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流程;全面清理前置审批;开展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和改革成果落实情况督促检查。

  目前,省直机关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已经由原来的1296项减少到344项,审批时限在法定时限的基础上压缩50%以上;省政府对贵安新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贵阳综合保税区合计下放了96项行政管理权限。

  为了推进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变革,省政府赋予100个试点乡镇192项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同时,我省建成省级公共服务中心和9个市州统一规范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工程项目建设、土地使用权和矿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全部纳入中心交易。

  为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管,依法理顺政府部门职责权限,对省政府部门“三定规定”中252项职能逐一进行合法性审核。组织编制省直机关行政职权目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并向社会公布。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构建以政府公报、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等为主体全方位、多层次立体政务公开体系。

  健全法律保障

  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

  我省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制定《贵州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定》,明确省政府重大决策事项范围和重大决策原则,规范重大决策必经程序。以政府令发布《贵州省行政听证规定》,对行政决策听证、价格听证以及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听证范围、实施主体与程序作出全面规范。组织对《省政府工作规则》进行修订,强化依法行政和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内容。

  我省率先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在省政府法制办加挂省政府法律顾问室牌子,聘请法律专家咨询委员。2014年,我省办理省政府法律顾问事项228件,增长54%,其中重大决策事项49件。积极参与煤矿兼并重组、国有企业改革、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建中的相关法律事务,依法提出法律意见,审查协议、合同,参与纠纷处理。

  目前,9个市州、贵安新区、88个县(市、区、特区)政府已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室,41个省直部门设立法律顾问室,24个部门聘请律师参与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为推行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在全省建立重大决策重大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意见》和《贵州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铜仁市在全省率先全面建立和推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省委、省政府要求全省认真学习和推广“铜仁经验”。

  立法引领文件规范

  “护航”改革发展有新突破

  省政府法制办围绕中心和大局开展立法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完成道路交通安全、黔中水利枢纽工程管理、大气污染防治、民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等10件省地方性法规和自然灾害救助、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等6件省政府规章的组织起草和审查工作。

  对65件立法项目逐项论证,扩大公民对政府立法有序参与,将所有法规、规章草案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和省政府法制信息网上公开征求意见,深入基层调研,广泛征求建议意见,推进开门立法。

  省政府法制办提请对涉及行政审批改革的《贵州省殡葬管理条例》等23件地方性法规和6件省政府规章进行修改、废止,充分发挥立法保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的作用。贵阳市突出综合保税区建设、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方面立法,黔南州、黔西南州开展了促进茶产业发展、剑江河保护、城乡规划、殡葬等方面的自治立法。

  与此同时,我省狠抓文件规范。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对72件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提出审查意见155条。对市州政府和省政府部门备案的209件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审查,纠错28件。我省发布《贵州省公民法人提出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规定》,根据群众举报,受理并纠正存在问题的规范性文件7件。仅贵阳市就完成了300余件规范性文件的审查、修改工作。(肖菡、李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