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检察院侦查监督局局长柏莲丽一行到望谟县检察院检查指导

26.08.2015  18:06

               

 

近日,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局局长柏莲丽一行到望谟县人民检察院检查指导侦查监督工作。 首先,柏莲丽局长一行听取了望谟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负责人关于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及破坏生态环境资源专项立案监督工作的汇报,并详细了解了审查逮捕、侦查活动监督、纠正漏捕等工作的开展情况。 其次,柏莲丽局长在肯定望谟县侦查监督部门取得的成绩的同时,指出:望谟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虽人少案多,但一定要克服困难,加大“两个专项”工作力度,争取在立案监督工作方面取得突破,并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州检察院下发的重点任务工作。 最后,柏莲丽局长要求在办理审查逮捕案件时,认真审查各类证据,把好案件质量关,避免出现捕后不诉或判无罪案件,另外,在注重案件质量的同时把握好案件审查时间节点,确保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审结。 (  郑传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