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公山模式”成就保护区7年不着火

02.11.2015  10:53


近年来,雷公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始终把森林防火工作纳入保护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头等大事来抓,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总结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森林防火“雷公山模式”。从2009年至今保护区连续7年无一起森林火灾发生,森林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

始终坚持以“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以“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不发生群死群伤事件”为目标,按照“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总要求,创新森林防火宣传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广覆盖的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以及“送法律下乡”、召开群众会议等形式,在森林防火重要地断、旅游景区、社区、学校等因地制宜地开展《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黔东南州森林防火条例》以及森林防火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在秋冬季、清明节、五一、十一等重要时段,开展森林防火主题宣传活动,广泛提高了社会公众森林防火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在区内中小学署假开学第一课,开展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让森林防火工作从娃娃抓起、从小抓起,养成了良好的习惯,为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开创了新的模式。

早安排,早部署。每年度秋冬季森林防火期开始,保护区管理局都积极筹备森林防火会议,主动与州政府分管领导联系,由州政府牵头开好自然保护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会议,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州森林防火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总结通报上年度森林防火工作,安排部署秋冬季森林防火,年年都做到了早安排、早部署。

防火责任层层落实到位。制定森林防火预案,落实四县一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区内乡镇及林业主管部门的职责和义务,层层签订责任书。采取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包乡镇、乡镇包村、村包组、组包到户的办法,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保护区管理局建立和完善森林防火目标责任制,与各站、场签订责任状,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良性工作机制。

把预防和处置森林火灾,打击偷砍盗伐纳入约定。在保护区内的44个行政村,村村制定了村规民约。“毁一颗杉木苗罚20元,秃杉苗、楠木苗、樟木苗30元……”村规民约条条细化,有章有理。轻则罚几十元,重则罚成百上千。值得一提的是用民俗性的惩罚方式更让百姓敬而畏之,谁造成森林火灾,谁偷砍盗伐和乱捕滥猎,谁就要用“洗寨”的方式,拿出120斤米、120斤酒、120斤肉“3个120”请全寨群众吃饭。村规民约发挥了“土法律”在预防和处置森林火灾的作用,成为保护森林资源的有效办法,成为独具特色的护林防火“雷公山模式”。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在加强对森林公安、林政员、护林员和村组干建设的同时,从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到乡镇、村、基层站场层层建立森林防火义务消防队,保证每个义务消防队有20到30人,并适时加强应急演练,提升各级义务消防队在处置森林火灾的应急能力,确保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能拉得出、用得上、打得响、扑得灭。

严管重点人群和火源。坚持以人为本,管火先管人,抓好痴、呆、傻、老弱病残和中小学生等重点人群的监管,与监护人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落实监管责任,把注火源关口。对防火期在林区从事作业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入口检查和落实防火责任,特别是清明、五一、国庆节期间,在区内各主要路口设立火源卡站,对入山人员严格检查,杜绝带有火种进林区。强化隐患排查,坚决杜绝防火期在田边地角焚烧桔杆、烧灰积肥及抽烟,发现违章用火的坚决依法依规从严处理,消除火灾隐患,确保资源安全。

严格责任落实。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发现火情或其他突发事件,做到报扑同步。抓好应急各项物资、车辆、扑火工具、人员的准备工作,确保拉得出、打得响、扑得灭。强化监督检查,在森林防火时段,增大抽查频率,切实加强对林区重要地段、基层站场值班备勤、护林员巡山等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对在检查发现脱岗、漏岗等问题的予以通报并责令相关负责人和责任人作书面检查,对因失职、读职造成森林火灾或延误扑火时机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通过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创新森林防火模式,雷公山生态环境得到了有效保护。目前,保护区总面积为47300公顷的森林覆盖率达88.76%,野生动物种类丰富,已知生物种类2000多野,野生动物500多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