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凡提必核” 落实“带病提拔”

17.09.2015  12:02

               

 

近日,在中国共产党与世界对话会上,中央组织部副部长陈向群在谈及如何选拔官员、防止带病上岗问题时,指出对于官员申报事项制度,要强调落实对官员申报的事项进行核查制度,对存在申报不实问题的官员要坚决拿下。干部选任“凡提必核”,是加强干部管理监督一项基础性制度支撑,不仅有效的遏制了“带病提拔”现象的发生,也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干部。 2010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明确要求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每年必须如实向组织报告婚姻、出国(境)、收入、房产、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14个方面的有关事项。但由于抽查核实制度落实不到位,使得一些领导干部填报不够严肃,不同程度存在漏报、错报等问题。为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认真执行有关制度,并开展落实抽查核实工作,对领导干部选任严格执行“凡提必核”,为干部选任扎紧了制度的“笼子”。 防止“带病提拔”,要加强抽查核实工作。要对领导干部填报的材料按一定比例提高抽查频率,抽查核实工作主要是对报告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核实,要真刀真枪上阵,来真的、来实的、动真格,建立抽查核实联系工作机制,及时出台抽查核实结果处理办法,细化抽查核实结果认定、处理办法,加强监督监管。避免“凡提必核”制度流于形式,使该制度成为干部选任的新常态。 落实“凡提必核”,要从严处罚。落实“凡提必核”,真正避免“带病提拔”,要对在抽查核实中发现未如实填报的,一律要求所选任干部本人作出说明;有意瞒报的,一律不得提拔任用、不列入后备干部名单;对存在违规问题的,则要一律责令限期改正;一旦涉嫌违纪违法的,一律将问题线索移交执纪执法机关调查处理。要增强“凡提必核”的权威性,就得划出硬杠杠,把核查结果与领导干部的个人前途结合起来,从严处置。(黄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