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长收件皮衣被党内警告 贵州省通报五起干部违规

05.04.2016  15:13

    昨日,记者从贵州省纪委监察厅网站获悉,贵州省纪委通报五起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问题。

    遵义市桐梓县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礼金礼品问题。桐梓县容光乡虚列材料款,套取50余万元的“一事一议” 财政 奖补 公路 建设 资金 ,在2013、 2014年春节给多名领导干部送礼。容光乡原党委书记娄永、乡长廖建明严重违纪,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桐梓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兰远驰、政协主席赵再权,原常务副县长范贵川、原副县长张永康、政府党组成员张正荣、城管局原局长余明州、民政局局长王永强等7人违规收受礼金礼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有关人员也分别受到处理。

    铜仁市万山区林业局副局长潘贵、谢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周学军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5年 2月 17日,万山区谢桥街道办事处林业环保站站长陈洪江以春节拜年名义,用公款送潘贵礼金1200元、周学军礼金1500元。潘贵、周学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礼金予以收缴;陈洪江受到行政撤职处分。

    贵阳市观山湖区村民房屋产权确认审批中心确权科科长赵吾山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5年春节前,赵吾山违规收受其服务对象魏某皮衣一件。赵吾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毕节市威宁自治县气象局局长刘维芳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5年4月5日,刘维芳在值班检查工作期间,用公车带家人上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赔相关费用。

    黔西南州晴隆县物资贸易总公司工作员卢昆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5年4月4日,卢昆私自使用单位公车上坟,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并退赔相关费用。(孙英)

    

[责任编辑: 吴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