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溪镇重温《贵州省党员干部作风 “十不准”、政治纪律“十严禁”、“八个决不允许”》

14.11.2015  12:43

                11月12日上午,江口县怒溪镇再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村干部学习了《贵州省党员干部“十不准”》、《贵州省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十严禁”》、《贵州省党员干部“八个决不允许”》。 会议指出,党员干部“十严禁”、“十不准”和“八个决不允许”是进一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十项规定”,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解决“四风”反弹问题的重要措施,是对党员干部在思想政治上行动上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的有效手段。学习贯彻党员干部“十严禁”、“十不准”和“八个决不允许”,有助于约束党员干部的行为、抓好政治纪律和干部作风建设、打造一支纪律严格、作风端正、廉洁自律、为民服务的党员干部队伍。 会议要求,每一个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吃透精神,牢固树立党纪意识,着力转变干部作风,树立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切实打通了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着力树立怒溪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