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歪曲党史军史”的言论可休矣!

21.12.2015  19:24

               

 

近日,中央纪委机关报刊文解读最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为某大学教授、党员冯某以“真相”“揭秘”为噱头,大肆宣扬历史教科书中的党史很多都不是“真实的历史”的行为应依据《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北京青年报  12月20日) 近年来,类似冯某的人和行为屡见不鲜。由于网络的发达,部分人要么从国外“舶来”、要么自己“杜撰”,违背党史、军史常识肆意歪曲,把共产党带领人民摆脱“三座大山”等事实“虚无化”,扭曲毛泽东等老一辈革命家的形象,甚至形成“凡是共产党说的都是错的”“凡是共产党做的都是假的”风潮,把那些维护共产党历史、名誉的人打击为“五毛党”。近些年先后查处的网络公知、大V就是明证。 这些言论、行为所造成的影响是巨大的。不仅扰乱了人们对中国共产党正确的认知和思维,更是企图把共产党在人们心目中“搞乱搞臭”,让人们否定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这些网络大V所造成的影响已是如此之大,况且他们有的人并没有加入共产党。如果是某些党员也像这样,在微信、讲座等公共场合肆无忌惮地宣扬所谓“真实的历史”,难免更让人引起“非常”之想。如毕福剑私底下辱骂毛主席所带来的恶劣影响是无可估量的。 作为党员,在党忧党、在党爱党是其本份。在党“抹黑党”,在党“歪曲党”,不仅是其个人言行不一的问题,更是严重背离入党宗旨的问题。因此,《条例》对党员肆意“歪曲党史军史”“抹黑中共执政合法性”等行为的惩处作出明确规定,既是对党员的行为划定“高压线”,更是向我们昭示作为党员就更应该有鲜明的政治立场,不论人前人后、台上台下,始终与党思想统一,切切实实在党“护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