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党的建设 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10.10.2015  17:46

               

 

近日,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明确传达出党与社会组织携手、增强社会治理协同纽带的信号,为社会组织的发展和功能更好地发挥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社会组织的覆盖面广、人员构成复杂、管理模式多样等特点,其党建工作往往处于被动局面,功能定位不准、责任主体不明、组织结构松散、党务工作者匮乏等成为制约社会组织发展的薄弱环节。《意见》的出台,使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中的薄弱点被破解,思路理顺了,框架明晰了,责任明确了。要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党组织就必须准确的定位自己,本着改革创新的精神,在社会组织中当好政治方向的领路者、凝聚民心的先行者、事业发展的引导者、先进文化的传播者、人才成长的培育者和清风廉政的执纪者。具体来说,体现在以下几点: 明确党组织在社会组织中的政治核心地位。坚持党的领导与社会组织依法自治相统一;坚持从严从实,防止行政化和形式主义;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分类指导。把“团结”和“服务”作为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的双核,使执政党和社会组织共同构成多元利益的传送带,也为社会组织发展环境的优化提供了有力的表达通道。 明确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基础保障。要建立多渠道筹措、多元化投入的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规定社会组织应将党建工作经费纳入管理费用列支;社会组织党员上缴的党费全额下拨;有条件的地方可采取多种方式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这些举措一方面有利于实现社会组织与党组织共识的耦合;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促成社会组织与社区和基层政府之间的资源共享。 明确基于协同治理的责任制。各级党委将社会组织党建纳入党建工作总体布局,并对社会组织党组织加强具体指导。各级党委要把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作为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相关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这就形成了明确责任的基础之上确立考核和追责的责任链条,能够有力推动党和社会组织之间围绕社会问题的治理形成和强化协同纽带。(黄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