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贞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专题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

18.06.2015  15:49

               

6月17日,贵州省贞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夏林组织召开院党组会议,该检察院全体党组成员参加了会议。此次会议主要学习由中共中央正式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

该《条例》分为8章,共39条,对党组设立、职责、组织原则、议事决策等方面作出了全面规范,对监督检查、责任追究提出了明确要求,是指引党组开展工作的基础主干和党内法规,是党组设立、运行的总依据和总遵循。

会 上,王夏林检察长组织全体党组成员全文学习了《条例》,并强调,设立党组是我们党从国情出发创造的一项重要制度,是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得到贯彻落 实的重要途径;按照《条例》中关于“党组重大决策失误的,对参与决策的党组成员实行终身责任追究”的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追究制度,对出现“因违反决策程 序或者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泄露应当保密的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等八种追责情形的将严格进行组织处理;要求每位党组成员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坚定理想信念,“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理念,让人民群众从检察机关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增 强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