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里县环保局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廉政勤政承诺书

30.03.2017  01:58
 

  为贯彻落实《中共龙里县委印发<关于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两个责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龙里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把县环保局建设成廉洁勤政、蓬勃向上、团结奋进的集体,全面打造一支清正廉洁、甘于奉献的环保队伍,近日,龙里县环保局在全局开展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廉政勤政承诺书》工作。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由局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签订,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纳入工作目标,年终进行考核。对考核达不到要求或违反责任有关规定的,追究班子成员或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由局班子成员、纪检组与所分管科、室、队、站、中心签订,责任书明确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监督问责、深化作风监督、严格纪律审查、加强自我监督责任。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切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推动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廉政勤政承诺书》由全局干部职工签订,在廉政勤政方面作出承诺: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认真履职,勤业奉献,爱岗敬业;坚持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坚持深入群众,贯彻群众路线。要自觉维护环保干部形象,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州委九项规定、县委七项规定,努力提升拒腐能力和工作效能,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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