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部分少数民族自治县(旗)人大工作联席会第十四次会议在玉屏召开

16.06.2016  19:52

  近日,全国部分少数民族自治县(旗)人大工作联席会第十四次会议在玉屏自治县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委员唐世礼,贵州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路良,贵州省人大常委会民宗委副主任钱晓鸣出席会议。全国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35个少数民族自治县(旗)的人大常委会班子成员齐聚一堂,共同探讨如何突出民族自治地方特色,推动民族立法工作。

  唐世礼在讲话中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这两个最根本最基本的政治制度的优势,更好地为民族地区社会治理、民主政治建设保驾护航,为经济社会发展探索更加科学高效的发展路子,一直是人大工作者不断思考的问题,相互学习、集思广益,成为大家共同的选择。

  唐世礼要求,参会人员要认真总结经验、提出真知灼见,将本次会议中所学、所感、所想联系本地实际,根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等对人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切实抓好重点领域立法,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不断提高立法质量,以良法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会上,甘肃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湖北省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辽宁省新宾满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广东省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6个成员单位围绕“如何突出民族自治地方特色,推动民族立法工作”主题作了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