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表彰全省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02.07.2014  19:55
      在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基础上, 结合第八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活动,我省开展了全省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本着事迹突出、群众公认、优中选优的原则,通过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经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近日,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联合下发表彰决定,给予中共贵阳市委群众工作委员会等8个单位记集体二等功,给予周科永等17名同志记个人二等功(含追记1人)。
      此次评选活动旨在通过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引导全省广大公务员认真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努力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近年来,全省通过认真开展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把以“转变作风、提高效率、服务基层、推动跨越”为主题的创先争优活动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与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有机融合、相互促进,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为我省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提供了有力保证,为推动我省后发赶超、加快全面小康建设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据统计,自1996年国家开展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以来,我省已开展6届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活动,共评选出先进个人93名和先进集体2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