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宗委“三高”推进全省公民民族成份规范化信息化管理

05.05.2016  01:26

  省民宗委“三高”推进全省公民民族成份规范化信息化管理。

  高质量完成公民民族成份规范化信息化试点工作。 2014年国家民委确定贵州省为全国公民民族成份规范化信息化试点省份,省民宗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高要求,重落实,成立专门机构,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组建调研组多次到各地实地调研,研制具体抓好落实的措施和办法,出台了《贵州省公民变更民族成份网上办理管理规定》。省民宗委和省公安厅还共同印发了《贵州省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高要求举办公民民族成份规范化管理培训班。 为进一步做好公民民族成份规范化信息化工作,省民宗委于2015年7月举办了全省公民民族成份规范化信息化管理培训班,主要围绕国家民委、公安部门出台的《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进行重点解读,并对公民民族成份网上审批操作流程、公民民族成份管理规定及公民民族成份变更规定进行详细讲解,对变更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工作提出更为规范和严格的要求。

   高标准推进全省民族成份规范化信息化管理。 自2015年9月开展公民民族成份规范化信息化管理试运行以来,省民宗委一直坚持以简化办事流程、降低办事成本、提高办事效率为宗旨,实现了公民民族成份网上查询和网上办理变更,并在全省开通手机短信提示功能,让前来办事的群众第一时间收到短信办事流程和下一步工作进程。截至2016年4月,全省民族成份变更共计10027人,民族认同5180人,档案确认54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