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春兴副厅长参加全省启动实施“育新工程”、“雨露工程”新闻通气会

04.06.2014  20:31
      杨春兴副厅长参加全省启动实施
“育新工程”、“雨露工程”新闻通气会  
            5月9日上午,全省启动实施“育新工程”、“雨露工程”新闻通气会在省委大楼第五会议室召开。杨春兴副厅长代表省民政厅参加会议并作了发言。
        “育新工程”针对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通过教育、感化、挽救等措施,促使其转变思想、矫正行为、重塑道德,健康成长。“雨露工程”针对流浪未成年人、留守儿童等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采取教育、管理和服务等方式,切实维护重点青少年群体合法权益。
          民政部门作为实施“育新工程”、“雨露工程”职能部门之一,既有牵头也有配合的职责。杨春兴副厅长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从五个方面认真落实并履行好牵头单位的职责:一是建立完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机制。县级以上都要建立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机制。二是切实转变传统救助工作观念。强化源头防控和综合治理,切实把救助管理工作的重点从机构转移到社会,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做好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三是切实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能力建设。力争“十二五”期末全省三十万以上人口的县(市、区、特区)都建有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不断健全完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网络。四是切实依法实施救助保护。各级民政救助保护机构要依法承担流浪未成年人临时监护责任,提供救助保护服务。同时加强与各部门的信息共享,提高服务管理的信息化水平。五是持续开展专项救助活动。持续深入开展“流浪孩子回校园”等专项救助行动,加强对流浪未成年人的巡查救助,积极查找流浪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加强对监护人的教育,督促履行法定义务,确保流浪未成年人重回家庭,重返校园。
            最后,杨春兴副厅长强调,各级民政部门要按照文件要求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共同推进“育新工程”、“雨露工程”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