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宗教事务行政执法培训班在贵阳举办

10.10.2016  15:43

  9月27日至9月29日,全省宗教事务行政执法培训班在贵阳举办,来自市县宗教工作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共128人参加培训。省民宗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吴建民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国家宗教局、省政府法制办有关负责同志围绕宗教政策法规、公共法律知识等进行专题授课。

  吴建民指出,全省全国都把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把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和《贵州省宗教事务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加快宗教事务管理步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提供了制度保障。全体学员要通过学习培训,培养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吴建民要求,宗教事务行政执法人员应从三个方面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一是要树立法治思维,不断思考,不断学习。在宗教事务管理中,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做好依法行政工作。二是要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基本原则,促进宗教关系和谐,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发挥宗教界积极作用,为全省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作出新的贡献。三是要改进宗教事务管理方式。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要在管什么、怎么管方面下足功夫;要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全面履行宗教工作职能,推动宗教工作领域依法行政,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