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圆满完成

27.10.2016  20:24

  今年8月,省民宗委下发通知,对9月份在全省开展宗教界“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进行了全面部署。活动期间,委领导亲自带领调研组赴遵义、毕节、安顺、黔南、黔东南等地就“学习月”活动进行指导督查,各地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各地对“学习月”活动高度重视,六盘水市民宗委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学习月”活动进行安排。遵义市、贵阳市多次召开会议对学习活动进行部署和推进。黔南州民宗委、都匀市民宗局联合统战部门,对学习活动进行督导调研。毕节市民宗委将“学习月”活动作为推进宗教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的重要抓手,并纳入对各县(区)民宗局目标考核内容进行动态跟踪考核。

  二是突出重点,抓好结合。各地围绕“学习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和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这一主题,结合宗教工作重点,通过集中学习培训、以会代训、发放宣传资料、深入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宣讲等方式组织开展活动。遵义市民宗委组织各县(区)民宗部门,采取“组织集中学、积极宣传学、深入辅导学、场所自主学习、举办培训学、强化指导学”的方式,按照“一个方向、两个回头看”(一个方向即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两个回头看即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工作回头看和自身建设回头看)要求,紧密结合“两乱一化”治理、推动天主教民主办教、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治理等重点工作,组织宗教界认真学习相关规定,帮助宗教界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参与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

  三是创新载体,强化落实。六盘水市民宗委通过举办宗教政策法规培训班、研讨会等宣讲方式,用信教群众听得懂、易于接受的方式宣讲宗教政策法规;指导宗教活动场所撰写学习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和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心得体会,在《乌蒙新报》、水城县电视台等媒体上进行报道,为“学习月”活动开展营造良好氛围。黔西南州民宗委以“学习月”活动为平台,以规范“八有”为载体深入推进宗教和谐示范区建设,进一步理顺宗教工作部门与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和民主管理组织之间的关系。

  今年“学习月”期间,全省各级民宗部门共发放宣传资料10万余份(册),张贴宣传标语1000余条,悬挂宣传横幅500余幅,举办培训班150余期,培训宗教教职人员和教职人员10万余人次,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和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