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宗委组织开展全省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走访调研

29.06.2015  01:42

  近期,一些地方出现对少数民族群众拒住、拒载、拒租、拒卖,搞特殊安检和抬高行业门槛等现象,引发一些纠纷和摩擦。为避免因此类情况引发问题和矛盾,影响全省民族关系和谐发展的大好环境,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要求,省民宗委就全省民族宗教系统开展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走访调研工作作出安排和部署。

   一是建立走访调研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工作制度。 要求各市、州及县(市、区)建立定期走访调研制度,将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进行走访调研作为加强服务管理工作的重要载体和抓手,纳入民族团结和睦指数统计监测的内容组织开展。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集中、聚居和相对分散的地方作为走访调研工作的点,定期开展走访调研,掌握辖区内少数民族群众基本情况,特别是要关注有无拒住、拒载、拒租、拒卖,搞特殊安检和抬高行业门槛等现象和情况,采取措施并协调有关方面重视和解决,杜绝此类情况和问题的发生;

   二是加强对走访调研工作情况信息的分析评估。 各地依托建立的服务管理网络和统计监测手段,找准服务管理工作的切入点开展走访调研,深入了解掌握情况,与少数民族群众进行谈心交心,化解矛盾和问题。要指导城市社区、乡镇的民族工作信息联络员做好收集情况和信息的基础工作。民族工作部门要加强对基础情况和信息的分析和评估,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向当地党委、政府进行汇报。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反馈,使走访调研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加强走访调研工作信息情况的上报。 要求各地选好开展走访调研的工作点,除对流动人口聚居、集中和相对分散的地方开展工作外,还要定期协调相关部门在机场、车站、港口、医院、商场、宾馆、旅游景区(点)等公共场所等开展督促检查,公布维权举报电话,真正杜绝在食宿、购物、务工、经商、娱乐或乘坐交通工具等过程中发生排挤、歧视少数民族群众的问题发生。工作中还要建立台账,出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并加强对信息情况和民族关系状况的研判评估和上报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