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工伤认定业务培训班举办

09.12.2016  00:34


近日,贵州省2016年工伤认定业务培训班在贵阳市举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谢丹青,省社保局副巡视员郭妮妮出席开班仪式并分别讲话。

谢丹青强调,工伤认定是工伤保险法律制度的核心范畴,是工伤职工取得工伤保险待遇的前提,也是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依据。工伤认定工作的质量,对保证工伤职工的权益、确保基金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做好工伤认定工作,一是依法履职,制作的行政确认文书慎重、准确,并落实公示制度,接受监督。二是主动担责,积极采用调解、协商的方法消除企业、职工的疑虑,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三是严格细心,去伪存真,弄清事实真相,关键在调查核实,  在社会中形成良好的诚信氛围。四是简化认定程序,缩短认定时间,提高工作质量。

郭妮妮就推进建筑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强制参保,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一律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省厅近期将会同住建等部门开展联合督查。二是各地要吸取江西省宜春市丰城电厂在建冷却塔施工平台倒塌事故教训,在年底前对所辖区域内的建设项目进行排查,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施工项目,一律要求整改,整改后仍未参保的,依法进行处罚。

培训班上,厅工伤保险处王梅处长作了工伤认定重点问题的培训讲解,介绍了“十二五”时期全省工伤认定情况,对工伤认定有关法律规定作了解读,对工伤认定关键环节作要求,并针对全省收集的十个疑难案件作了详细点评,统一了认识,进一步规范了工伤认定工作。

培训班邀请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邱兴琼法官、厅政策法规处王萌同志分别授课。

此次培训为期两天,全省各级工伤保险行政部门共120余人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