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森林公安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在贵阳召开

18.03.2015  13:47

3月13日,全省2015年森林公安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在省林业厅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和全省市州林业局长会议精神,对2014年度森林公安森林防火工作进行总结,深刻分析新常态下森林公安森林防火工作面临的形势,对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森林公安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会议还表彰了2014年工作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省林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杨洪俊出席会议并作讲话。省森林公安局主要负责人对2014年度工作进行总结,省森林防火中心主要负责人对近期森林火灾情况进行通报,省森林公安局有关负责人宣读有关表彰决定。各市州林业局、省直管县林业局和厅直属单位分管领导及森林公安森林防火负责人共计8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充分肯定了全省2014年度森林公安森林防火工作取得的成绩。 一是打击能力显著提高。 根据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的通报,2014年贵州省百名民警刑事立案数、破案数均排名全国第二,移送起诉数排名全国第三,取得贵州省森林公安成立以来的最好成绩。全年全省森林公安受理各类案件7503起,查处7025起,查处率为93.63%,处罚各类违法犯罪人员12889人。 二是治安防控能力明显加强。 加强治安巡逻,提高林区见警率,及时发现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全省林区未发生在全国、全省造成重大影响的刑事、治安、行政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在泛西南林区警务合作框架内,广泛开展与周边省市的警务合作。11月18日,成功组织召开了泛西南林区警务合作第四届联席会议。 三是森林火灾低位徘徊。 2014年,《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正式颁布实施,森林防火规范化、法治化、制度化建设得到明显提高。全年共发生森林火灾201起,过火面积1981.72公顷,受害森林面积488.09公顷,损失成林蓄积2808.1立方米,火灾受害率仅为0.058‰。 四是队伍建设取得突破。 省编办正式批复同意将“省林业厅森林公安局”更名为“贵州省森林公安局”,由林业厅内设机构调整为林业厅管理的下属行政单位。全省9个市州已全部按要求成立了森林公安局,规范内设科室,其中8个市州已升格为副县级单位;全省共成立63个县级森林公安局(分局),其中25个为正科级。同时各级森林公安机关配齐配强领导班子,由以往的单打独斗变为集体领导。 五是基础薄弱根本改观。 紧紧抓住“政法基础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等重点项目的有利时机,加大经费投入,加快项目建设,基础薄弱的现象得到根本改观。13个单位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全部开工建设,部分已建成并投入使用,91个派出所的办公用房建成并投入使用;通过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项目一期、二期建设,全省森林火灾的防御能力逐步提高。 六是信息化建设后发赶超。 全省森林公安网络接入率达100%,民警数字证书配备率为100%,一线民警执法记录仪配备率达100%,公安网电脑配备率达到100%。完成执法场所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标准信息采集系统建设、视频会议系统建设,实现网上办案和网上办公。森林防火完成了省级通信系统(一期)建设项目和二期项目的申报工作,实现了通信网络的互联互通;完成了省级预警监测系统项目建设,提高了森林火灾的科学预防和及时发布能力。

会议指出,目前,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绿色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成为新常态,我省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实现百姓富和生态美有机统一也是一种新常态。森林公安机关和森林防火部门只有适应新常态、服务新常态,才能实现新发展。 一是 在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结束后,森林公安必须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建立森林保护的长效机制。 二是 在绿色贵州三年行动计划中,森林公安要在预防和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上下功夫,森林防火部门要在森林火灾防控,增强预警监测和扑救能力上下功夫。 三是 落实涉林执法权限后,森林公安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用严格执法坚守贵州生态红线。

会议要求,在新的一年里,全省森林公安森林防火队伍要在各级党委、政府和林业、公安部门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依法治国、依法保护生态的理念,以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贵州为引领,以平安和谐林区建设为载体,以打击涉林违法犯罪和预防森林火灾为主业,以“四项建设”建设为抓手,打造一流队伍,创造一流业绩,全面开创我省森林公安森林防火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