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民族古籍普查业务培训暨工作协调会在贵阳召开

12.08.2016  19:19

  8月11至12日,由省民宗委主办,省古籍保护中心和省民族古籍整理办公室承办的全省民族古籍普查业务培训暨工作协调会在贵阳召开,这标志着全省第二次民族古籍普查工作正式启动。省民宗委副主任张和平出席会议并讲话。

  张和平对做好全省民族古籍普查业务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从助推民族文化繁荣发展的高度认识民族古籍的价值和作用。他说,贵州民族古籍资源富集,文种繁多,价值连城,做好民族古籍工作,对于建设民族文化大省、确保民族文化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民族古籍工作部门要深刻领会中央关于文化强国的战略意义,深刻认识省委关于民族文化的精确定位,充分认识民族古籍的价值与作用,通过努力,不断为多彩贵州的响亮名片作出新贡献。二是准确把握民族古籍普查的基础性作用。要在普查的基础上推出贵州民族古籍资源综合信息数据库,建立配套的古籍保护制度和开展民族古籍人才培养,先行探索少数民族口传古籍领域的基础研究及普查、保护、定级工作。三是明确全省第二次民族古籍普查的目标和任务。对全省少数民族的文献古籍与口传古籍,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的普查记录,摸清家底,为下一步科学推进民族古籍的分类管理夯实基础。要坚持普查为基础,保护为重点,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四是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普查任务的完成。切实加强领导,运用委员制等机制做好协调工作,精心组建一支普查员队伍,并不断总结经验,积极反馈问题,确保普查工作取得成效。

  培训会上,省古籍保护中心主任钟海珍介绍了贵州古籍保护取得的成绩、面临的问题及下一步普查的重点。省民族古籍整理办公室的相关同志就民族古籍业务知识、口传类的民族古籍普查方法、文献类的民族古籍普查方法等作了培训讲解。

  全省9个州、市民宗委分管民族古籍的负责同志及相关县、市(区)古籍办负责人共40余人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