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总结会在贵阳召开

27.10.2015  16:03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总结我省“十二五”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成效和经验,谋划新形势下的创建工作,不断提高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水平,10月23日,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总结会在贵阳召开。省委常委、省委统战部部长刘晓凯在讲话中指出,全省上下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围绕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深化创建活动,以改革创新精神不断提高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水平。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禄智明出席,省政协副主席班程农主持。

      铜仁市、黔西南自治州、贵阳市、黔东南自治州、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三都自治县、锦屏县以及白云区大山洞社区等8个地方和单位的代表,在会上就本地 区本单位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作了交流发言。会议宣读了《关于命名全省第四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的决定》,并向部分创建活动示范单位授牌。望谟县民族中学等306个单位被命名为全省第四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

      在认真听取与会代表的交流发言后,刘晓凯指出,“十二五”是我省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关键时期,在中央的大力支持下,省委省政府带领全省各族人民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奋力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取得了丰硕成果。一是促进了民族地区繁荣发展。民族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5%,高速公路通车里程接近2000公里,共有41个民族地区县通高速,118个民族乡镇实现减贫摘帽。二是巩固了民族团结和谐局面。全省没有发生过一起影响民族关系的重大事件,各民族真正做到手足相亲、守望相助。三是构筑了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各民族优秀文化得以传承和保护,推出了一批民族文化艺术精品,双语教学更加普及。四是涌现了一批民族团结优秀典型。共创建了1000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铜仁市、册亨县等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邓恩铭故居、奢香博物馆等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涌现了阿里木江·哈力克等一批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民族团结先进典型。

      刘晓凯强调,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为民族地区发展和各民族同胞幸福生活指明了方向,是我们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根本遵循。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必须深刻领会总书记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切实用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 践,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要深化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认识,要深化对民族团结进步的认识,要深化对各民族共同目标的认识,切实增强使命感、 紧迫感、责任感,以创建活动促进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

      刘晓凯要求,要围绕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深化创建活动。民族团结创建活动是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重要内容,必须紧扣民族工作主题,围绕加快经济发展、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增进民族认同深化创建活动,加快建成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一要围绕加快发展深化创建活动。没有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的小康,就没有全省的同步小康。要进一步抓好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的意见》落实,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千方百计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要抓好特色产业发展,要抓好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增强民族地区自我造血能力和后发赶超的动力。二要围绕维护稳定深化创建活动。要在创建活动中促进各民族相互了解、相互帮助、相互欣赏、相互学习,不断巩固各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局面。三要围绕保障改善民生深化创建活动。要把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作为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要加快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步伐,要加快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使各族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民族大家庭的温暖,增强各族群众的发展参与度和获得感。四要围绕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化创建活动。要深入培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加快民族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发展,大力推动民族文化旅游发展,不断丰富“多彩贵州”内涵,打造贵州民族文化大观园。

      刘晓凯强调,要以改革创新精神不断提高创建工作水平。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对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提出了新要求新部署,强调要“注重人文化、 实体化、大众化”,大力推进理念、手段、载体、方式、机制创新。要落实好“三化”要求,以改革创新精神不断提高创建活动水平,增强创建活动成效。一要创新理念方法。要秉持“以人为本”理念,坚持重在平时、重在交心、重在行动、重在基层,推动创建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宗教场所,做到见人见物,让民族团结进步的理念深深扎根于全省各族干部群众心中。二要创新载体形式。要发挥好典型引领作用,要坚持民族化、通俗化、形象化,要更多运用大数据、微信等新技术、新媒体手段,在精准宣传上下功夫,动员各方力量积极 投身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三要创新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民族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好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部门牵头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职责,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通力合作的民族工作格局。

      班程农在总结时指出,本次会议总结了我省“十二五”时期以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成绩和经验,探索了新形势下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和历史责任,就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三部委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意见的要求,以及推进民族团 结进步创建活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把全省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开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繁荣发展的新局面,作出了部署,提出了民族团结创建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为下一阶段推进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指明了方向。在下一步的工作中,一要抓好会议精神的传达学习。我省创建活动同步开展,成效显著,已成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有效载体,全省基本实现了省、市(州)、县(市、区)、 乡镇的四级联动,全面铺开,示范市(州)、示范县(区)、示范乡(镇)大步推进,创建活动进社区、乡镇、学校、机关、部队,既有重点突破,又有整体推进,为开创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创造了宝贵经验。各地各部门要将本次会议精神及时向党委、政府作好汇报,不断加强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进一步将创建工作同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结合起来,使创建工作在增进民族团结进步、促进区域繁荣发展中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二要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遵循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提出的新要求,把创建活动放到党委和政府关于民族工作的部署中来推进,要精心组织,创新理念、手段和方法,切实把开展创建活动的过程作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过程,作为温暖人心、争取人心、凝聚人心的过程,作为加大力度推进民族地区改革、发展、稳定,确保如期完成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进一步巩固我省创建活动的成果,锻炼、培育和树立民族团结进步的典型和榜样,为我省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打下坚实的基础。三要加强创建活动的协调、配合和监督检查。各地区各部门要抓好“十三五”时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统筹、谋划和安排部署,加强协调配 合,认真组织实施,不断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把创建活动不断引向深入,充分展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成果和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的成效。

      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白芳芹、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王茂爱、省民宗委副主任张和平、省军区政治部副主任李嵩、省武警总队政治部副主任刘超,以及全省九个州市、 贵安新区和部分县市区分管民族工作的政府负责人,贵州民族大学相关负责人,全省九个州市民宗委、11个自治县民宗委主要负责人出席总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