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召开全省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新闻发布会

10.11.2016  09:32
        11月9日上午10时,贵州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贵阳召开“贵州省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新闻发布会。会议由由省委宣传部、省委外宣办(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主持。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惠明及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负责同志受邀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张惠明副厅长就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在贵州的开展及贵州省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安排部署等情况进行了介绍。     贵州省先后于1989年、1990年颁布实施《贵州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并于1995年出台了《贵州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从1989年起贵州省按照三年一届的规定先后举行了九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有力地促进了贵州省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推动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的深入开展。     根据省人民政府出台的工作方案,贵州省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     2016年8月-9月为选举的准备阶段,这一阶段主要开展建立机构、制定方案、落实资金、安排部署、宣传发动、培训人员等工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这次村(居)委会换届选举,8月10日,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孙永春同志、副省长陈鸣明同志联合召开了全省第十届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对换届选举工作作了全面的安排部署。目前有84个县建立了指导机构,82个制定了实施方案,79个县召开了工作会议。8909个村完成了村级财务收支情况和村民委员会成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全省市、县两级共安排换届选举工作经费4521.7万元,培训换届选举工作人员46338人。     2016年10月至2017年3月为选举实施阶段。这一阶段主要由各地根据工作的总体安排,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包括:成立选举委员会、开展选民登记、提名候选人、组织投票以及后续的新老班子交接、健全内设机构、建立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以及完善规章制度等工作。根据各地安排,全省共有5个县将在今年11月底前完成选举,19个县在12月底前完成选举,31个县在明年1月完成选举,6个县在明年2月完成选举,21个县在明年3月底前完成选举,6个县尚未最终确定时间。     2017年4月至5月为选举验收阶段。这一阶段主要由各市(州)、县(市、区、特区)汇总、统计换届选举的各项数据,并逐级上报。同时市(州)对各县(市、区、特区)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省换届选举指导小组根据各地情况完成全省换届选举工作总结报省委、省政府,并召开全省第十届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总结会议。     张惠明副厅长指出,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是一项关系到群众基本政治权利和基层和谐稳定的重要工作,希望各地将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作为近阶段的一项中心工作来抓,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努力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换届选举圆满成功。